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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的新大陆交响诗(3)

(2006-10-13 14:09:22)
分类: about劳伦斯

齿的异类作家劳伦斯来说更是如此,他是背水一战,绝处逢生。

在《英国评论》上发表的个把篇什并未引起英国文学界的注目,作为一个名誉扫地的作家,他的随笔也没有获得出版界的青睐在英国出版。劳伦斯则报复性地决定今后他的书都首先在美国出,只让英国喝第二锅汤,英国人不配当他的第一读者。当劳伦斯获得了去美国的机会后,他决定乘船南下绕道澳洲赴美。于是这本书不断的修改和重写过程揉进了劳伦斯周游世界的感受(如塔西提岛和南太平洋的经历为他评论达纳和麦尔维尔的海洋作品提供了难得的感性认识)。而到达美国后他又有了较长的时间修改甚至重写,对美国实地的感受自然发散在字里行间。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书中对美国和美国人性格的评论和讥讽。一个英国平民出身的作家从欣然向往这个新大陆到脚踏实地亲历这个“大美国”,其视角在不断变化,其洞察开始从书本逐渐落在实处,对开始称雄世界的美国实地观察后写下的文字又平添了十足的现场感,有些观点和判断在八十年后的今天读来,都觉得十分中肯贴切,对我们认识美国和美国精神都弥足珍贵。历史地看,在那个年代,能够像劳伦斯一样介入美国文化和美国生活的外国一流作家并不多(虽然彼时劳伦斯并不被看作是大作家),因此他的观察无论如何都具有特殊意义。在这个层面上说,这本书真真是一本与当时的现实互动的活生生文本,其“互文性”之强往往令不名就里的读者感到扑朔迷离,在其能指和所指之间无所适从。

一个英国作家写出了这样一本融文学经验与现实体验与一炉的美国文化研究随笔集,不仅在当年傲视一切的大英帝国是首创,他甚至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都捷足先登,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在劳伦斯写作这本书时,“美国文学”这个词本身都是受到批评家和学者质疑的,人们依旧把霍桑们的作品看成是新处女地上生出的幼稚文字。即使到了20世纪初,美国的多数大学里尚没有设置美国文学的课程,美国的第一个美国文学教授的教席则是在1919年才设立的,美国的第一本《美国文学》杂志则创办于1929年,是在劳伦斯这本书写作后12年和出版单行本后6年。据此,我们可以说,无论美国学界和媒体如何褒贬劳伦斯,都不重要;英国报界当年的发指眦裂更不重要,甚至像一场瓦釜聒噪的闹剧,唾面自干而已。重要的是劳伦斯这本书开创了美国文学研究的先河。正如劳伦斯自己在本书的序言中声称的那样,他是“这个胎儿的接生婆”,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他自认为是美国文学或美国文化的接生婆,通过这本书让美国以外的人认识美国文学和美国文化。这位接生婆自有其匠心独运之处,他敢于如此宣称:

极端疯狂的法国现代主义或未来派并没有达到坡、麦尔维尔、霍桑和惠特曼所达到的极端意识的顶峰。欧洲的现代作家们都还在走向极端的努力中。而我提到的那些伟大的美国人则做到了极端。所以世界一直怕他们,今天仍然怕他们。

极端的俄国人与极端的美国人之不同在于,俄国人明晰,仇视雄辩和象征,认为这些不过是伪装,而美国人拒绝任何明晰,总在制造某种双重意义,他们陶醉于伪装,喜欢把他们的真相安全地包裹在草团里,藏之于芦苇丛,直到某个善良的埃及公主来拯救这襁褓里的婴儿。

好了,现在是时候了,该有人把这襁褓中的真婴儿放出来了,那是以前美国孕育的孩子。这孩子肯定因为多年的冷落变得十分瘦弱了呢。”

以上所谈或许是这本书的部分意义。作为译者,弱冠之年的1988年翻译它仅仅是为了“早出成果”,不曾考虑过意义不意义。这些译文在过去18年中不断再版,此次出版单行本,对译文进行了一次全面修订,又根据剑桥新版修改增加了注解条目,希望如此这般一番,译文更贴近原文。也只有在翻译这本书18年后的今天我才能粗浅地写下这么点读后感或误读后感,这之中又有多少“互文性”,有多少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迷失和混沌,甚至连自己都难以澄清。但整个翻译和不断修改的过程一直在刷新我的心灵,为我的肌体注入新的文学养分,这不言而喻,希望拙译能给读者也带来些许清新感,任何一个称职或不称职的译者都会因此有一种成就感。                        2006-10-11 于北京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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