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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前言
理查德·奥尔丁顿①
《袋鼠》是一部急就的杰作,完全可以同六周内写成的近乎神奇的《盖.曼纳令》②相媲美。尽管书中的一些人物和情节是想象的产物或者由别处移至澳大利亚,但书的大部分道出了劳伦斯在澳大利亚的经验。其创作特色是:当他极其准确、惟妙惟肖地记录下一段经历时,其时他正在经历另一段新的体验。待他进入更新的体验时,他注定要回过头来记录下前一段经历。书中澳洲部分的写作并非与他的经历同步,而是他短暂的访问过程中一一逐后记录下来的。
幸存下来的个人日记片断和几封书信(大多收入赫胥黎③所编的《劳伦斯书信集》),使我们能够准确地回顾书的写作时间段。劳伦斯夫妇是1922年5月初坐乘船从锡兰到西澳大利亚佩思的。他们同朋友住在离佩思16英里的达灵顿④。5月15日劳伦斯写道。他们已经在澳大利亚呆了两周了,马上要乘S.S.Malva号船去悉尼。在一封没有注明日期的信中(在船上写给他的美国朋友E.H.布鲁斯特),劳伦斯这样写道:“我什么也不想做”。这样看来,在1922年5月26日到达悉尼之前,《袋鼠》甚至不曾进入他的构想。《袋鼠》的前四章背景是悉尼,事实上劳伦斯只在悉尼过了周六和周日,周一(5月28日)他们已经住进了离悉尼大约30英里的名为Thirroul的小矿村了。他们所住的一处平房名字颇有趣,叫“威叶沃克”⑤。住下的第一天他写了两封信,其中一封表达了他“对欧洲、对西西里痛苦如灼的思念”和对澳大利亚“便利设施”的否定---“留着他们的便利设施自己享用吧”。这座平房租期一个月,住到7月6日另一艘船到,他们就走。而到7月3日,我们发现劳伦斯的情绪大为改观。他一贯如此。他在给陶斯的梅贝尔·卢汉⑥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开始写一部小说了,我可以一直写下去,在这儿呆到我写完,大约到八月吧。”他能够写下去。在6月5号和13号写给布鲁斯特的信中他提到了这本书。6月9号他给岳母的信中写道:“我突然又写起来了,是一本充满野性的澳大利亚小说。”几天以后他又写信给他的妻姐,说这本书是“一场奇特的展示。”到6月22号,他给朋友凯瑟琳·卡斯威尔写信说,这书写了一半,没发生什么事,可很多事确实应该发生。背景是澳大利亚。”7月3日,他的私人日记中有这么一条:“几乎写完了《袋鼠》。”5周,15万字(中文30万字)的《袋鼠》,从构思到基本完成,只有最后很短的一章是9月份到了新墨西哥的陶斯后添加的。
《袋鼠》并不是劳伦斯苦心经营、坚韧不拔、一稿再稿的那种小说。象他的大多数小说一样,这是一本“即兴之作”。就是说,他毫无计划地下笔,甚至不知道小说的结局如何。《袋鼠》,像《亚伦之笛》⑦一样,未加重构,就付梓了。这本书缺少传统小说的形式与编排,但其神奇的新鲜感和生动的描摹足以弥补这种缺憾。劳伦斯的作品所传达出的这种生命直感远胜过他同时期的任何作家。再也没有别人能象他那样让你感到:你切实地体验到了他所写的东西。一位叫Adrian Lawlor的澳洲朋友给我写信说,他从未见过悉尼南面的那段海岸线,可是,“读了劳伦斯的文字,上帝啊,我觉得我到过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