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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大学,应该是知识和思想传播的殿堂,学术研究的乐园。教育和学术的自由独立精神,乃大学之精髓。应该看到的是,长期以来,我国的高校,行政色彩日趋浓厚。在不少许多大学里,拥有博士的一线教职人员为争一个科级职位能,竞争激烈。为何大学校园里的官位如此炙手可热?因为比站讲台有好处。政学不分,官僚气息浓厚,致使学术被行政所异化,“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呼声高涨。如何破解这个矛盾?
“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日前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武汉大学推出了一系列以“回归学术”为目的的“政学分权”改革,试图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政学不分”的管理体制。目前,武大正在考虑实施“大部制”改革。(《人民日报》2008年4月17日报道)
武汉大学效仿“大部制”模式进行改革,旨在除弊革新,实现政学分权,回归“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传统,虽是对传统教育体制的模仿,但这种模仿仍不失为是一种新的思想解放,值得赞许。
问题是,将70%的经费下拨给二级学院掌管、学院有权决定学术发展的方向,赋予教授委员会以决定人才引进、科研,这些措施,能否得到“政学分权”的改革初衷,有待商榷。谈论“政学分权”,首先应该弄明白“政学分权”的分界岭在哪里。否则,单靠有限的几个具体措施,很难断言实现了“政学分权”。这是因为,经费包干给学院,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学院仍然还能存在吃大锅饭现象,仍然有可能成为腐败的小阵地;如果学院确定的学术发展目标缺乏高屋建瓴的长远眼光,也未必能促进学院的学术进步,最终会限制整个学校的发展;教授委员会的成员,如果(教授)自身的人格不能独立,自己缺乏自由之精神,依附于部门的领导,同样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授治教”。
“政学分权”的分界岭,在于大学的民主选举。时下的不少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的选拔,还是组织任命为主,真正民选的院长、副院长,即便有,至少也不是时下中国高校的普遍现象。如何高校的人事制度,从校长到二级学院的领导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所谓的“政学分权”只能是一句空谈。道理很简单,这届领导高兴了,可以将每年的经费70%下拨给你,下届的领导不乐意的,一句话照样可以轻而易举地再将财权收回去。可见,“政学分权”的核心不在于经费的多少,而在于让全体教职人员有民主议政的权利,并且他们的意见能得到充分的尊重,而不是表面上的决定哪个博士毕业生的留校问题。此外,学院书记、副书记的职责如何划分,如何做到“党学分权”,虽然敏感,但不可回避。
“大学是学术性组织,学术权力是大学的核心。因此,‘学术本位’是大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武汉大学刘经南校长的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核心只有一个,不能多元化。“政学分权”的趋势,当在于行政权力的百分比在30%左右,学术权力的百分比在50%,其它权力不超过20%。那样,高校的“三权分立”,才是较公平的分配制度。中国的高等教育,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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