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以胡亚东、胡亚风兄弟为首的特大涉黑团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涉案人员多达34人。该团伙在顺义横行长达10年之久,他们在非法经营获得暴利的基础上,豢养大批打手,动辄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或以种种借口敲诈钱财。(《京华时报》7月12日)
又一个涉黑团伙栽了。这个团伙,背后有3个民警、1个城管分队长及1名律师当靠山。如此阵容强大的“靠山队伍”,尽管靠山的官衔不高,各有所用,还是问题不大的。三个民警当“靠山”,在公安内部掌握的信息,为胡氏兄弟通风报信,联系事情(比如,住在监狱里,照样可以出外赴宴);有城管队长当靠山,这是财神,涉黑犯罪团伙的成员,冒充城管上路敲诈司机,吃了夜草的“黑”马,能不肥吗?有律师当靠山,经常给胡氏兄弟“指点迷津”,规避风险,和法律“打游击战”,将犯罪的成本“化整为零”,这个靠山的作用,也是万万不可低估的。
有了五大“靠山”,胡氏兄弟胡作非为起来,不仅能耐大了许多,同时也“放心”了许多。在靠山的庇护下,胡氏兄弟的涉黑“业绩”,可谓多矣。报道的几个小标题,足以说明问题: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获取暴利、豢养打手动辄伤害他人、冒充城管队员向司机索款、非法购买持有枪支、背后靠山……
没有私欲的人,不必寻找靠山;只有从事犯罪行当的人,靠山才是他们的“保护神”。所以,这个世界上,靠山的作用只有一个:给自己为所欲为寻找“便利”条件。说得难听一点,靠山的作用,不过是让作恶多端者更加作恶多端。
影视剧里,有关“靠山”的描述很多。尤其是国外的,某个警署的局长,干涉下属办案,最后终于真相大白,原来警署的一把手就是黑社会的后台老板。前些年中国的优秀电视连续剧《公安局长》,其中的那个副局长,也是被犯罪分子拉下水、变成他人“靠山”的。
俗话说,“靠山吃山”。其实,对于寻找靠山供其利用的犯罪团伙而言,他们寻找靠山的目的很明确:物色好猎物后,专“吃”靠山。靠山有什么营养,他们就千方百计敲骨吸髓地吸光靠山的最后一滴血液。胡氏兄弟的几个“靠山”,也不例外。这些人,和职业卖血者没啥两样,首先拿到了一份“卖山”的钱后,不得不任其使唤。和刑事案件有关的“杰作”,由公安口的“靠山”摆平,敲诈钱财的买卖,城管口的“靠山”,就得出卖城管部门原本已经“多乎哉,不多也”的部门形象,让真正的土匪披着城管服装上路糟蹋城管部门的形象,鱼肉百姓。那个律师靠山,其“贡献”,估计充当了“狗头军师”的角色,没出事的时候出出主意,出了事情,直接到法庭上给胡氏兄弟当帮闲。
靠山作用不小,难怪犯罪分子喜欢找靠山垫背了。问题是,作为犯罪工具的“靠山”,他们明知下场好不到哪里,为何还要自卖?胡氏兄弟靠山再多也终究倒下,警示后人,莫给他人当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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