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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黑孩子到巨匠

(2011-11-01 20:20:55)
标签:

鲍德温

文化

分类: 看名人

由黑孩子到巨匠

          沈东子

 

 

都说美国是一只民族大熔炉,可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始终是有色人种挥之不去的梦魇,不仅黑人、墨西哥人、印第安人如此,华人、越南人、印度人等亚裔也有过创痛的记忆。这炉子要把其他颜色的种族都炼成白色,叫去掉杂色,炼不成很苦,炼成了也苦。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1987)的一生都在与这场梦魇搏斗。作为一名美国黑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根在哪里,祖上本来在非洲海边过日子,忽然被绑上船一路颠簸到美洲,成为庄园主的黑奴。虽说黑人也有自己的历史,但这历史与西方文明毫无瓜葛,鲍德温生于哈莱姆,从小就意识到,身边的白人可以谈论莎士比亚,谈论哈姆莱特,他不能,在有教养的白人眼里,他是异类,是未开化的异教徒,哈姆莱特不是哈莱姆,是两回事。

 

鲍德温的继父是一个黑愤青,应该说是个愤怒的中年人,从小生活在有蓄奴制传统的南方,看惯了黑人处境的悲凉,终日郁郁寡欢,除了悲伤只剩愤怒,在鲍德温十九岁生日那天去世。这个父亲死得很早,但对鲍德温的影响是深远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看见被命运逼向绝境的黑人,他就会想到父亲垂死的面庞,也正是那张面庞时时提醒他,绝不能重蹈老一辈的覆辙。鲍德温是个私生子,生父早不知去向。要想获得世俗的自由,先得获得内心的自由,而要获得内心的自由,惟一的途径是写作。1948年小鲍离开美国去欧洲流浪,去探望在欧洲大地上游荡的幽灵,莎士比亚,哈姆莱特,巴黎圣母院和西斯廷教堂……随身只带了一只手提箱,里面装着他半生的梦想,那就是他这些年来不断修改的各种手稿。在那漫长的修改过程中,它就像他的爱人,让他时而欢快,时而绝望,有时甚至想自杀。

 

哈莱姆是位于纽约曼哈顿的非洲裔美国人聚居区,以脏乱闻名于世,这里给了鲍德温太多屈辱的记忆,他不想再回来了,这个瘦小的黑孩子不想再回阿美利加,这个并不美丽的国家。詹姆斯·鲍德温蜗居左岸,谁也不认识,也不想认识谁,每天苦读另一个詹姆斯——詹姆斯·乔伊斯,深受《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的影响,决心将哈莱姆脏街道和破教堂展示给世人看。要不是因为爆发了阿尔及利亚战争,他会选择终生定居巴黎,可命运总与想象不一样,当时麇集巴黎的北非移民成为社会焦点,巴黎的黑人也没好日子过了,经常遭到警方盘查,虽说鲍德温是美国黑人,不是非洲黑人,但黑人毕竟是黑人,走到哪里都会被法国人侧目,欧洲人一旦邪火攻心,那眼神比美国人还恶毒。

 

他曾发誓再也不回那个叫美国的地方,可命运就那么诡异,容不得他的誓言。说实话对于回到那个把他养到24岁的国家,他多少是有点心存畏惧的,只要想到破败的哈莱姆,冷漠的南方,心就会凉。可是九年的自我放逐也让他明白,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无论他喜不喜欢,他只有一个祖国,那就是美国。他曾无数次对世界发问,黑皮肤的我究竟是谁?这时终于明白答案其实在自己心底,只是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我究竟是谁取决于我究竟会做什么。他是一个作家,一个黑人作家,黑人作家离不开黑人。他决定回美国。

 

鲍德温回国后出版散文随笔集《没人知道我的名字》(Nobody Knows My Name1961),这本书收录了他在南方各州做的巡回演说,演说的主题是作为黑人如何在美国生存,这也是当时南方黑人民众最关心的问题。虽说南北战争后已经废除奴隶制,但深层次的歧视观念藏在不少白人的心里,哪怕在今日美国,这种心理也依然有市场。笔者第一次读这本书,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彼时认得一个华裔女导游,是她送我这本书。女导游在旧金山唐人街长大,是个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父辈早年从广东恩平去美洲,爷爷因为淘金,奶奶因为逃婚,后来在旧金山相遇。她随身携带的除了这本鲍德温的随笔集,还有一本华裔女作家林露德(R.L.McCunn)的《千金》(Thousand Pieces of Gold)。《千金》讲述的是一个起先名叫拉璐,后来改名Polly的华人女子的故事。中文里千金有富家小姐的意思,这个被称做千金的女孩子,还真被卖了千金,以2500美金成交卖到了旧金山,以后的遭遇堪称艰苦卓绝。小说原型是19世纪末移居爱达荷县的一名华人妇女,圣格鲁德博物馆里有其事迹的记载。

 

华人女导游带着这样两本书周游亚洲,与鲍德温当年出走欧洲的心境大概有相似之处。一个生活在纽约哈莱姆,一个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虽然分属东西海岸,面对的分别是大西洋和太平洋,但对身份的认知同样迷茫。鲍德温在书中讲述的道理,一定会让华人女导游心情激荡。有意思的是我这位华人朋友从未去过黑人聚居的南方,而据我查看的材料,鲍德温也未去过西海岸。华人与黑人的距离,要远远大过华人与白人,黑人与白人,美国这只炉子还远远没有把各色人种融化成一种颜色。

 

鲍德温说白人与黑人的关系,其实如同一场婚姻,美国的基础靠白人和黑人联手浇铸,没有这种联手也就没有美国的未来。被种族僵局闹得焦头烂额的民众,觉得这种观点够清新的,黑人当中居然有人愿意与白人和平共处,这本书迅速在白人读者群里传阅开了。其实鲍德温描述的这种尴尬处境,不仅属于黑人,也属于所有美国有色人种。王国维把文章分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两种,后期的鲍德温已经开始达到无我之境。七十年代以后鲍德温逐渐淡出文坛,1987年在法国南部死于胃癌。在他生命的晚期,一次朗读自己四十年前写下的关于哈莱姆的一篇随笔,忽然泪流满面,一方面叹息自己才情不再,另一方面痛惜哈莱姆一切照旧,什么也没改,依然如以前那样肮脏破败。

 

在我们度过童年的老宅那块地,如今立着一所廉租房,曾经的门廊处,一棵蓬勃的大树随风摇荡。这是在五大道整修过的那一侧。大道的另一侧——进步得花时间,还未整修过,看上去跟以前一模一样,那时我们坐在窗户前,鼻头贴在窗玻璃上,多么渴望被允许穿过那条大道。给我们赊账的那家杂货店还在那儿,毫无疑问现在依然可以赊账。廉租房里的住客有这种需要,这需要甚至多过需要那房子。我上次从那儿走过时,看见那犹太老板依旧站在他的货架中,神情悲伤而沉重,但是一点也没变老。再往前的拐角是修鞋店,我们脚上的鞋要在那儿修到不能再修,这时才会换回一双“新”的。透过窗户依然可以看见那个黑人老板,低着头在皮革上忙忙碌碌。

 

在如此漫长的岁月里,这两个人见识过大道上那么多苦苦挣扎的情景,我想如果他们乐意的话,一定可以说出长长的故事(如果说的出来,他们一定是很乐意的)。五大道的其他部分名声都不错,我描写的这块地方,用今日的黑话说,叫“盘子”,界限是这样的,西边是莱诺克斯大道,东头是哈莱姆河,往北是123街,130街在南侧。我们从未在界限外住过,就在这里面长大成人。比方说吧,沿着145街向前走——这场景很熟悉,可以类推,我不会跟任何人打招呼,因为住那边拐角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但是往东朝131街和莱诺克斯大道方向走,那边就熟了,先是一家卖苏打汽水的饮料小店,然后是擦鞋店,杂货店,干洗店,最后是一排房子。那条街上的人要么看着我长大,要么跟我一起长大,要么由我看着,跟我的弟弟妹妹一块长大,有在我怀里的,脚前的,肩上的,一大群吵吵嚷嚷的小屁孩,当中有我的侄儿侄女。(摘译自《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五大道,居民区——哈莱姆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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