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小毛病对他人毫无伤害,但遇上我这种有强迫行为症的人,总是想将这点小毛病纠正过来。当然,结果并不一定那么如人所愿。
比如有个朋友曾在我那住过些日子。我发现他吃饭时有个习惯,就是永远不把碗里的食物吃干净,就剩那么一口饭,碗就放在那里了。如果是吃饺子,那么也肯定会剩一两个,好像每吃到这就正好饱了,再多吃一口都显得那么困难。
我说你洗碗去。他说这不还没吃完吗。我说就这一口吃完它。他说等会,歇口气再吃。
这口气无限长,一直长到我看不下去,然后把碗里的食物倒掉,自己去把碗洗了。
我开始怀疑他可能从小就害怕洗碗,为了逃避这点家务而形成的这个习惯。
这事搁别人那也就算了,不是啥大不了的事,但我打算改变他。
吃饭的时候,我让他只添半碗饭。他仍然宁可饿着,也要让那半碗饭留出两口。
我还不信了。下次再吃饭时,就只给他盛两口饭。
他几下扒完了,说没吃饱,还要再添。总不能不让人吃吧。结果是,添了几次后,他碗里又多出了两口。
吃饺子的时候,我跟他说,你一个一个往碗里夹,吃饱了就不许再夹。
人家吃了十来个后,往碗里夹了最后一个,然后打了个饱嗝,万分抱歉地看着我。我知道,这只饺子是打死他都不会吃的。
我问过他,如果把碗里的食物吃干净,会是怎样一种体验?他实话实说,就是特别难受,心如刀绞的那种感觉。我补充一句,是不是觉得人生都失去意义了?就像无法控制地掉入一个深渊里?他说是啊是啊,差不多就这样。
我说要不要我帮你,用暴力手段把这一口灌嘴里?他大叫不要啊,会出人命的!
我彻底没辙了。
我从小生活在一个特别开放的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教育几乎是纵容式的,没怎么对我在教养方面有很严格的要求,所以我一向被人认为是野孩子,不太懂礼貌。自己也比较认同这个评价。
但是我有几点是天生自律,比如别人说话时一定看着对方的眼睛,决不低头玩弄别的东西。对方说话时决不打断,一定要等对方说完。又比如约会时决不能迟到。
那天看孟非主持“非诚勿扰”,正好也说到约会迟到的问题。发现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居然和我完全一样。比如有些人习惯性迟到,(估计也和那位碗里留食物的哥们一样,是一道心里过不去的坎。)我的处理方式便是,八点你觉得没把握,可以改九点,九点不行咱改十点。假如你是那种无论怎样都要晚到一会的人,那么你来定时间,你说什么时候能到咱就按这个时间点约。好吧,竟然有人表示就算这样还是会迟到。孟非说了一句,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忽视别人的感受。
可能我在这点会比孟非更极端。我现在采取的方式是到点就走人。一个迟到的人,大约是没有权利指责一个准时的人吧。
这和前面那哥们还不一样,这毛病是对他人有伤害的。尤其我这种排五分种队,开半小时会都觉得浪费时间的强迫症患者。
契约精神不是仅仅供商人信守的原则。
有关强迫症的最悲催故事出现在莫泊桑的小说《项链》中。玛蒂尔德进入中式的文本分析后,套上了“资产阶级的虚荣心”的标签,而我以为最好的解读,在于她对自己近乎苛刻的契约精神,这是力求完美的自我拘束,是偶然的命运转机与强大的人格力量的一次互证。这个故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话,它的后半部很可能是这样的:项链丢了,女主角第一想到的便是去买个一模一样的赝品回来蒙混过关;另一种可能则是直接告诉项链的主人,她丢掉了项链,但是她根本赔不起,也不打算去当这个傻瓜。嗯,项链的主人则不会那么实在地说出事实的真相,她巴不得你去买一条真项链来换掉那个不值钱的假货。
你还会觉得莫泊桑只是讲了一个纸醉金迷的故事吗?
陈丹青说过一件小事,他有一次到意大利,在一家艺术品小店里浏览,然后想买其中一件,老板说这是不卖的。他又想买另一件,老板仍然不卖。几次之后陈丹青有些不解,说啥都不卖,开这店干吗?
老板说,这店是我的,你进来连个招呼都不打,我凭什么卖东西给你?
陈丹青在美国生活了这么多年,西方的礼仪懂得不算少,竟然因为这个小习惯被打了脸。
我知道自己如果走进那个小店,同样会被有强迫症喜欢较真的老板打脸。很多恶习没有人提醒,你都不知道它附着在身上有多令人讨厌。
被打脸会有两种反应,一是无所谓,觉得自己特大气。另一种是会有阴影,尽管那阴影的面积并不巨大,但罩在心里总有些不舒服。
很意外,我居然是第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