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应约改写的旧作《比喻》)
昨天我带着小布丁去一家宠物医院剃毛。小布丁是拥有漂亮的巧克力毛色的贵宾犬,这些天太炎热了,它身上的毛都打了结,我只好像很多爱狗人士那样给它来个净身仪式,还它一个清凉的夏天。大约四十分钟后,狗美容师拎着光溜溜的小布丁出来了,我在那一刻几乎不能相信它就是原来那只胖乎乎的狗宝贝,全身上下像得过疥疮,看上去没有一块地方平整光洁。还好它及时地朝我笑了一下,露出我熟悉的一口白牙,才敢确定这的确就是小布丁本人。估计我的惊愕也让那个美容师感到意外,她问“怎么啦?是不是有些不习惯?”
“太丑了。”我说“怎么像烧光了衣服的黄渤站在面前……”
我其实不是一个特别擅长比喻的人。但我一向佩服这方面具有禀赋的家伙。在我看来,民国时期的作家整体比喻水平要比今人高得多。像钱钟书的《围城》,光研究里面的比喻就足够养活一群文学评论家了。张爱玲有些比喻也很出彩,就是稍微文艺了一些,不太容易口头传播,她在《第一炉香》里,把快乐比作金铃的声音,生动是生动了,毕竟还是少了些幽默,不会让人像读钱钟书,总是卟哧卟哧地往外喷笑。
翻看《塔木德》(这本书的版本特别乱,我的是重庆出版社的),发现里面有些比喻也挺新鲜的,比如它把好妻子的“壮实的双脚和匀称的大腿”比作“银座上金色的柱石”,我使劲地想着那柱石头,就是无法与女人的双脚和大腿凑一块。可见我的蠢笨到了何种地……有时为了骇世惊俗,是不是把比喻搞得不那么浅显也是一条捷径呢。当然,也可能是我离《塔木德》成书的时代太远的缘故。
最拙劣的比喻我在看来,“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算一个。如果你曾经因为这个比喻而获得过快乐,我要在这鄙视你一下。
有一次和人讨论比喻,我说再形容一件事物像什么什么,也不如像它自己。这可以说是一句大实话,同时也是一句大废话,一下就把讨论的道路堵死了。后来我想喜欢码字的人大约都放不下这点爱好,喜欢把一件事物形容成另一件不相干的事物,这里面好像更多体现的是想像力的提升,因为在两件原本不相干的事物中找出共性,还得让人觉得有趣形象,这是要点漫画家的功力的。两件事物的距离越远,它提供的思维空间就越大,没有人会把一头猪比喻成特别像另外一头猪。我估计自己这方面的功力不足,有时就懒得在这上面瞎耽误工夫。
与排比句相比,我倒是极愿意把喜好的天平倾斜在比喻这边。与人聊人,我总是微笑地接受所有擅长比喻的家伙,并在心里给他们的精彩思维打个分。比如子仲将炒椰菜的那股诱人香味比喻成“太阳的味道”,就是一个满分的想像力。
还有一次,我、老孟、大拿几个去桂林,因为什么事引起大家一阵笑,大拿形容我那笑容就像是“盛开了半亩玫瑰花”。事后琢磨这比喻,缺德就缺德在量词的运用,为什么非得是半亩而不凑个整数?多抠门,难道让我多开半亩丫就会死?好吧,我承认这也是一个满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