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不能弟弟犯错姐姐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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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不能弟弟犯错姐姐挨骂
《四川日报》7月15日报道了全省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在网上下棋、看视频节目等,万源市监察局决定给予窗口人员、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行政处分,同时给予这些窗口人员所在部门分管负责人行政效能告诫或诫勉谈话处理。
此事被贯之以“工作人员违纪、分管领导同被问责”,看似合情合理,却让我想起幼时的经历。戈贝在家行小,对一个70年代农村家庭里仅有的这么一个儿子,用四川话讲就是家里的独苗苗,父母给予了百般慈爱,姐姐们也给予了万般疼爱。童年的我最伟大的事业就是放牛,毕竟还是孩子,时常和其他泥巴小朋友疯玩得忘乎所以,以至于牛儿经常吃别人家的东西,不是叔家的麦子就是婶家的菜,面对叔的怒火、婶的责问,父母只有陪上笑脸,一次两次可以,要是三番五次或者牛儿给人家“铲草除了根”,就只有赔粮赔菜了。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形,我一定会被母亲命令跪下,姐姐们也会被要求“陪跪”,骂我们一通,印象深刻的是母亲原本应该责骂犯下“滔天罪行”的我,最终责骂姐姐们的却居多,尽管姐姐们跟这事一点关系没有。
作为弟弟的我犯错,姐姐们却代我挨骂,这其中固然有“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的情结,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也让我更加体会到父母对我的期待和厚望。但从问责的角度讲,母亲显然对姐姐们有失公允,让长大后的我对姐姐们为我的付出万分惭愧。也许在母亲看来,幺儿不懂事姐姐们不能不懂事,幺儿犯错是因为姐姐们没有带好,多少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可不成钢的是铁,和钢毕竟没有太大关系。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和其所在部门分管负责人之间与我幼时的姐弟关系非常相近。作为“弟弟”的窗口人员犯了错,当“姐姐”的分管领导难逃挨骂的命运,“恨铁不成钢”的“母亲”监察局觉得这样的制度设计理所应当,甚至应该成为“教子”典范加以推广。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都是从各个部门抽调到一起的,工作地点并不在原单位,让原单位监管难度其实比较大,最多只有保留一些考评手段和思想教育,而这些考评手段和思想教育离开日常工作岗位的管理,离开工作人员本身,就会显得软弱无力。考评手段通常一个月、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它不同于日常监管。思想教育就更虚一点,有点像现在进行的素质教育,成绩好了什么都好,成绩不好你浑身上下哪儿都不对劲。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出现工作不在状态的情况,板子打在原工作单位领导屁股上,怎么看都觉得有些错位,怎么看怎么觉得监察部门这样处理不在状态。
我注意到此次同被问责的是分管领导,在行政系统叫着连带责任或者叫着直接领导责任,不管叫什么责任,我关心的是这样的责任共同体是否合理。工作人员犯错,分管领导要被问责,那么主要领导呢,难道主要领导就没有责任吗?在行政系统,分管领导事实上多是业务分管,真正涉及人、财的事务分管领导是不会分管的或者说是分管不了的,板子打在分管领导屁股上确实有些冤枉。一方面,这样一个职位递增责任递减的问责方式,把更多的担子压在了第一线;另一方面,工资待遇随着职位递增而递增,工作任务却随着职位递减而递增,以至于在行政部门工作的朋友经常会有这样的感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那么我们的制度设计是在倡导什么、鼓励什么呢?
成功的制度设计关键看它能不能赏罚分明、激励大多数,赏罚不分明,就会让大众认赏不认罚,一味追求领赏,争当打赏者;不能激励大多数,再高明的制度设计都只能被看着是失败的,类似弟弟犯错姐姐挨骂的制度设计至少半生不熟,是需要回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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