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大学校长职业化做出制度化安排
(2012-12-06 1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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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据媒体报道,日前,教育部扩大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试点工作范围。继去年全球公开选拔西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校长之后,12月4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校长。
与一年前的公选公告相比,此次公告提出的报名条件,有两个比较突出的变化,一是对报名者提出“熟悉高水平大学和相关行业领域教育办学规律与特点,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的要求;二是明确“任职后能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大学校长公选倡导的大学校长职业化、专业化的改革方向。
在去年公选校长时,笔者就曾建议,应该在公选时明确提出担任校长后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做全职校长的要求,因为如果这不加以明确,是很难推进校长职业化的。如果公选上任的校长,一边从事行政工作,一边继续开展学术研究,就可能“权力通吃”、利益均沾。——虽然去年以来,已有多名新任大学校长宣布,担任校长期间,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不再招收新的研究生,但这只是校长的个体行为而非制度安排。而有意思的是,两位经教育部公选上任的大学校长,并没有上任时宣布不再从事学术研究。
这次教育部在公选三名校长时明确“任职后能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迈出了对校长进行职业化管理的第一步,但如何执行这一条,还有待观察。一个应聘者完全可以在应聘时表态自己能全身心投入,而等到上任后,继续搞自己的学术研究。因此,教育部应该更清楚地对此进行表述,比如,“任职后必须放弃学术研究工作”等等。
另外,对于学者担任校长后,就不再进行学术研究,我国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其作为基本的制度。一校之长,是不宜再从事学术研究的,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有限,精力分散到管理事务和学术事务中,结果是两边工作都没做好,还会引发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等问题,另一方面,考虑到行政权对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必定存在影响,因此,掌握行政权的校长应该从利益回避出发,不再从事学术研究,自己不再参与学术资源的分配,这样,校长就可以在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中起到更好的行政服务作用。
有人担心这种制度安排可能导致一些优秀人才不愿意放弃学术研究从事校长管理工作。这种担心本就有问题,为什么要强迫某些学者放弃学术研究来从事校长管理呢?难道除了他就没有合适的人选了?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事业发展规划来做出取舍,不愿意放弃学术研究,不去应聘就可以了。公选校长的一大目的就在于,选拔那些愿意全职做校长,且能把校长做好的人。所以,在公选时,就明确告诉担任校长必须全职、全身心,放弃原有的学术研究,就可打消某些人既想有行政的好处,又有学术好处的如意算盘。而且,不再考察校长任职的学术贡献,也有利于招聘校长的标准回归理性,以前关注的是校长是否有显赫的学术头衔,而职业化的校长更应该关注的是校长是否懂教育、懂教育管理,以及是否有比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说白了,校长就是一所学校的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