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放权 教改难作为
(2008-09-16 07: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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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消息称,民众呼唤已久的教育体制改革在今年年底将启动。但诸多迹象显示,民众对此次教育体制改革不能抱太大希望,因为在这场新的体制改革中,行政并不愿意放权,由此可能导致教改难有作为。
从目前看,这次体制改革基本上还是采取部门主导,听取专家意见,然后制订方案,进而推行的模式。在这样的决策中,部门意见是关键,专家意见是补充(甚至只是形式),很难广泛调查、深入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制订多套方案,优化比较,提交人大审议。由部门主导的教育改革方案制订,将难以摆脱既得利益的羁绊,主动放弃手中的权力,调整主管部门与学校的关系,而这正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从有关部门不断收集的各地教育改革经验看——这些经验有可能体现在新的教育体制改革中——几乎所有“教育改革创新”,均基于不影响部门的权利而进行,即在行政不放权的情况下,怎样发展教育。
比如,有的地方由政府委托民间教育机构,对公办学校进行管理。在这种“管理创新”中,表面上,政府不直接实施管理职能,而是购买民间机构的管理服务,由此改变了政府和学校的关系。但实际上,管理权还是掌握在政府手中,民间机构不过是“二政府”,学校依旧没有办学自主权,无法进行校本管理。
还比如,不少地方近年来成立了考试中心、评估中心,号称推行社会化考试、社会化评估,但实质上,考试中心、评估中心仍旧挂靠政府部门,明确为“××省(部)考试中心”、“××省(部)评估中心”,他们同样是“二政府”,仍旧实行行政评估,并以行政的“权威”,自然地获得考试市场和评估市场。
以上的“改革创新”,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更为令人忧虑的是,这种貌似“管理”转“服务”的改革,在服务的旗号下,可以更明确地提供收费服务,把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合理化。
假使以上经验上升为改革方案,我们将难以看到全新的教育局面,而会陷入新的困境。就当下的教育体制改革而言,如果不调整行政与学校的关系,仍旧纵容行政越权参与办学,把举办权、办学权、评价权集中(或变相集中)在自己手中,中小学不能实行校本管理,高等学校不能自主办学,那么,这样的改革,除了能折腾出一些新花样外,并不能对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产生实质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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