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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神雕”人物可以代言广告

(2006-06-11 13:06:11)
分类: 生活笔记

在眼球经济下,明星就是商业价值,神雕里的大侠们具有如此高的知名度,如果不善加利用,是多遗憾的一件事儿?反之,如果他们可以走出书卷,来代言各类广告,又该是多有趣的一件事儿。

 

一尘不染的白衣飘飘,令人心驰的清香缕缕,美若天仙的小龙女来代言洗衣粉的广告可以说是恰如其分吧?

哪个女子不爱美?哪个男子不爱美女?那么首先,洁净才是最美的,白衣如雪才能衬得出你气质过人。

她长居古墓,和最容易沾染尘埃的石头相伴,却能够保持白衣不变黑;她曾混迹于绝情谷中,那是个花粉横飞的地方,却能够保持白衣不变黄;在重阳宫激战和襄阳大战中,她身负重伤,却能够保持白衣不变红。

后来,她又隐居在绝情谷底,在那个时不时有垃圾飞落的脏地方,她却连自己织布所做的粗衣,都能白得高雅白得纯粹,十六年如一日啊!

秘诀何在?当然是××牌洗衣粉!及时清洗、强力去污,让她的白衣永远灿然如新!

哈哈,当然啦,这潜台词可以通过别的方式传达。到这里,白衣飘飘的龙儿只需盈盈一笑即可,一切尽在不言中嘛。

 

聪明美丽、能力超群的女强人黄蓉,能够代言的产品和服务实在是太多了,甚至,她还可以手持打狗棒为红十字会做一些公益广告什么的,不过依小女子之见,她还是代言美食更有品味些。

从菜系上划分,黄蓉是江南人,她的菜,味道清淡不腻,属于江浙菜;从定位上来看,她的作品标新立异却又不适宜批量生产,应该针对高端市场,特别是外宾。

所以,黄蓉应该代言的是一些顶级的大酒店,一些著名的食府。

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间,配上一段如珠如玉的苏州评弹,像黄蓉的“玉笛谁家听落梅”、“二十四桥明月夜”这等绝活儿才更富韵味更有情境。

这个时候,黄蓉再小施身手,表演上一路身姿曼妙的落英神掌或玉箫剑法,中华美食外加中华武术,你说那看广告的外宾会不会看傻了眼?

 

补充一点,如果跟洪七公他老人家有空,能够一起来演绎这个广告,内容就可以更加精彩,只不过,广告所针对的受众是大大不同的。熟读神雕的朋友,想必都还记得华山之巅大吃蜈蚣的那段文字。这独特而又肥美的异域风味,或者不如黄蓉的精致小菜那么体面风光,却更适合中国人自己,特别是广东和四川的同胞,一定看得食欲大振、垂涎欲滴。

所以,洪老前辈最适合代言的是门面不大却独具特色的大排档、小吃一条街那类的,跟蓉儿正好互补哈。还有个好处,洪老人家那副写实的馋相跟吃相,只要在他面前放一盆叫化鸡,拍片子的时候根本就不必再伪装嘛……

 

呵呵,无聊之际,闲侃神雕,仅为抛砖引玉,欢迎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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