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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共享的理由

(2017-08-29 11:35:58)
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此问源自共享雨伞——天气预报是由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服务信息,取之不难;而雨水则是由老天普遍施与的出行障碍,避之有术。两相比较,都具有“共”的性质。而作为接受者的人,则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闻雨带伞,或者闻雨不带,再或者不闻也不带(暂且刨去闻雨偏不带的选项)。而结果呢,也就随之有了因果区分——闻而带者,可以避雨;闻而不带或不闻亦不带者,则必有雨患。这是天道。

天道的意义在于惩戒,俗谓“长记性”。记性如何长?有两条:一是挨淋,或者滞留;二是花钱买伞,弥补以经济的消耗。天道的意义还在于明理,俗谓“没有免费的午餐”。挨淋、滞留、花钱,都是不闻预报和不带伞当然的后果,活该倒霉。

从这个角度看,所有的免费提供雨伞,所有的爱心借伞,都是违逆天道的。其结果,都是令活该倒霉者心存侥幸,不长记性,不明事理。而如果换个角度看,所有的免费和爱心,又都是利益交换——免费是商家营销;爱心是谋求回报。

所以,所谓共享雨伞,就遭遇了名与实的双重打脸——你只不过是趁人之危,做了一回偷偷讹人的高额租赁罢了。你连营销和索报的毛还没沾上呢,何谈共享。

那么,所有的共享经济呢?到目前为止,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健身房……无一例外,都是,且仅仅是,对租赁的偷换概念。倒是那个共享马扎,好象并无押金租金,而只是商家营销的小宣传,看去还多少有点儿共享的影子。之外,都不如把共享换成共襄——因为它们的确是靠大伙儿的押金,共襄出一个租赁业的繁荣景致。另加上一个APP,再共襄出一个不叫网上租赁业而叫互联网+的概念,罢了。

咬文嚼字——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生活里,出现了共享?共享和分享,又该如何区分?

我理解,我把伞借你,或者咱俩一起打伞,叫分享。这个前提是,伞是我的;我和你一起买的伞,咱俩共同拥有,谁需要谁用,这叫共享。那么问题来了——我也想用,你也想用的话,怎么办?

这就是共享的悖论,这就是共享的绝境。当人类遭遇这个难题时,才有了所有权的问题,并且也才有了用所有权解决纷争的办法。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获得了如此解决纷争的办法之后,人类的社会形态,才大踏步地向文明迈进,也才拥有了道理、法律、秩序等等文明的标志项。

所以,共享概念的流行,虽仅限于经济行为,且被偷梁换柱,但依然提醒我们,这是一种倒退。它的悖论性,既体现于对物权法制的概念抵触,也体现于破坏、私占、滥用等所谓道德尴尬。它既是一个筐,什么都在往里装;它又是一个坑,把我们刚刚恢复的社会理性,重新混淆。

在这样混淆和泛滥的正当时,我因此尤其不能认同政府参与其中。就像北京推出的所谓共有产权住房,从道义上讲就是对公民物权和住房商品化的一次危险触碰。而从实施的前景看,这种由政府和个人共享产权的行为,又会存在权利纠纷中公平公正的巨大隐患。而一旦任何一种担忧出现,都会导致政府权力和信用的危机。无论你的初衷如何,只要跳入利益的泥沼,想洁身而退,就难上加难了。

而其实,你本应是那个洁身而踞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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