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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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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文艺化的杀人都是可耻的

(2017-08-25 10:37:13)
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鲁迅所不齿的,是国人围观杀人——脖子像被鸭子一样拎起。

差不多一百年过去了,国人对杀人的赏鉴,当然也有了进步——不是围观国人被杀,而是进了电影院,欣赏国人杀外国人——就像战狼二。

然而你能确定他们出了电影院,就一定不再围观国人被杀吗?社会新闻告诉我,其实不是。倘若再有国人被外国人杀,或者国人自相残杀的可能,他们其实会跟一百年前一模一样的——鸭子的脖子,不会因为时间而缩短,因为那是它们的物种基因。

最好的杀人理由,一般都是报仇。就像吴京围脖里说的,他在电影里大开杀戒,就是要报1986年办签证时候的仇。而既然有了理由,当然也就可以像李逵用板斧的方法,无论黑人白人有辜无辜,尽管排头砍个痛快了。

这是吴京本人报30年前之仇的办法,而滥杀之后的票房飘红,则也证明,中国观众对报仇电影的雀跃,已经从在国内杀对头——顶多在租界里杀鬼子,更新至走出国门、跑去非洲、专杀老外的国际新视野。无疑,这是最能唤起快感的“虽远必诛”。

如果按梦想观的文艺论,欣赏一场杀人电影,等同于做一场杀人梦。有多少票房,等同于有多少人做着“同一个梦想”。从物种的角度看,欣赏杀人固然不可理喻,而必须为杀人点赞的诛心论,则尤其令人费解。如果配偶或领地是生物界相互残杀的理由,那么对同类相残的呐喊助威,实在不能证明人的文明。这独一份儿的基因,说来是非常可耻的。

战狼之前,对杀人的文艺化,仅从电影看,也并非没有反省。即将上映的《敦克尔克》,据说也是一个反例。可以说,对杀人情节和战争场景的醉心演绎,或者批判,已经成为衡量一部电影的文明标尺。当然,也可以说,对杀人情节和战争场景的陶醉激赏,或者批判,也应该成为衡量电影观众的文明标尺。

中国电影还停留在对杀人和战争的醉心演绎上,中国的观众——如果票房没有造假,也还停留在对杀人和战争的陶醉激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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