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姑息
(2017-08-02 11:29:15)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关于风行工作室——一说“狗仔队”,可以对照如下内容判别——“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如是,对应该工作室员工与演员徐峥之间的冲突致伤案,则理应得出如下结论——风行工作室员工侵害他人隐私权而冲突致伤,该员工及风行工作室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徐峥方应视该员工伤情依法接受治安处罚。
而事实是,徐峥方因涉治安案件而被追责,风行方因所涉为民事案,若徐峥方不与追究,则不会遭受惩罚。此即网民多有气馁的原因。
但是,风行工作室是否就意味着可以继续逍遥法外侵害他人隐私权?
6月7日,“风行工作室官微”、“中国第一狗仔卓伟”等一批炒作明星绯闻隐私和发布低俗庸俗信息的知名娱乐八卦账号被关闭。按,关闭行动于法有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所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此即意味着,通过网络相关法规,完全可以将风行工作室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信息,通过关闭帐号、警示并处罚转载和传播者等方式,从网络上予以肃清。
如果风行工作室履行过工商注册登记,则应由工商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经营性质、内容及范畴等检查,视其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性质和程度,予以处罚,直至注销其资格。若其未履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则亦应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并以查实情况为依据,以非法组织之名予以取缔。
另有论者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对自发监督演艺人员的民间组织,有必要进行专门规制,从监督方式、监督主体等方面作出合法合理的规范,明确下限,避免冲突和悲剧发生。”此为法律建设的后续程序,也是对类似组织类似行为约束和监督的长久之计。从社会秩序、社会道德依法建设的角度看,理应尽早落实。
总之,从法律上尽快完成对风行工作室侵害隐私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是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之的最有效办法。至于网友所说斩断其财务来源等诸多他法,只要合法有效,我当然也举双手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