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看你的了
(2017-05-24 12:09:01)分类: 这个可以发 |
22号,交通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鼓励是客气话,规范是真格的。最狠的,当属专家的解读,没准就是信号——对“共享单车”收取道路使用等费用,在法理上完全可行。这个信号外加“禁停区”之类,可以想见,“共享单车”们虽说不上遭灭顶之灾,但像今天这样恶性膨胀的局面,估计走到头了。
紧接着,第二天——无须讳言,这就是一次联动——中国城市公共自行车工作委员会一届二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35个城市签署《南京倡议》,“共促公共自行车健康持续发展”。
细节说明问题:一是,中国的公共自行车诞生于2008年,中国城市公共自行车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成立时间距离诞生时间很远,距离共享单车的井喷时间很近。从侧面说明,公共自行车受共享单车的冲击有多严重;二,到底有多严重呢?到2016年10月,全国公共自行车总量为120万。共享单车呢,仅小黄和小红两家的投放量,就超过了1000万;三,许多城市的公共自行车运营权,都历经了从政府到公司再到政府的弯路。说明什么呢?说明了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最大的性质区别——一个是以公益为目的,一个是以赢利为目的。联想首创公共自行车的荷兰,其最根本的标志就是免费。那么,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到底谁占着“共”字,谁假借“共”字,就再分明不过了;
四——需要单独拎出来说——那么,公共自行车,能不能借鉴共享单车好的经验,规避掉共享单车恶的教训,为城市公共交通提供免费而便捷的服务呢——我甚至希望,公共自行车能够取代共享单车,因为这希望是符合逻辑的——既然有了自费的私人自行车和免费的公共自行车,那么名为共享实为租赁的自行车,其占有程度理论上仅仅是弥补前两者的空隙而已。
那好,就把这第四再细分若干条,说道说道:
一是,用市场的手段为公益服务。挣钱可以不要命,做公益服务呢?理论上应该要命,但以当前现状,完全可以再上几个台阶,做到既要命又服务好。某种意义上说,公益心和利欲,谁的力量更强大,也是评价社会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如何用市场的手段为公益服务?答案就是学,学共享单车们好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这都是现成的,无须苦思冥想。你信不信,即便有交通部和各地的约束政策,共享单车们依然会“夹缝里求生存”,变着方儿地想出应对之策。那么,既然政策为你扫清了障碍,打通了道路,公共自行车就没有理由比共享单车经营得差;
三,理论上没问题了,那么实践呢?政府补贴是不是个恶名目?是不是原罪?我认为不是,就看它用在哪儿。起码在公共自行车这儿,政府补贴可以大大降低运营成本,使它在与共享单车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政府补贴的终极目的是真正实现免费,不赢取一分一毫,这是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单车都无法抗衡的;
四,貌似,公共自行车目前还打不过共享单车的主要原因,就是方便性。这个问题,要两说,一是所谓的“方便”,其实就是无序和混乱,饱受诟病的乱投放乱停放,就是方便的小名儿。这个“方便”,第一要严加管束,第二要为它正名;二是,政府对共享单车鼓励政策里的规划提供更多的停车场地,既然可以为私人租赁业提供,那为什么不能优先为公共自行车提供?这是政府服务公益的义务,远比为私人企业和市场提供帮助要理直气壮得多。
大概其就这些了。在公共自行车这事儿上,不怕政府垄断,只要你垄断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也不怕被诟病打压对手,只要你打压的是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总之,路已铺就,一切利好,公共自行车再干不个名堂来,我会鄙夷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