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恶之花
(2017-03-08 11:38:33)分类: 这个可以发 |
6号发视频显摆,7号就被天津警察追到老家拿下。两个往海河里扔共享单车找乐的小子,活该。
网上是雀跃的,抓得好,抓得妙,抓得小贼哇哇叫。此前,起码在北京,也有过类似的故事——有人把单车涂黑归为己有,或者加锁不与人共享,结果均遭举报,被警方拘留。据说,北京警方还针对共享单车盗损问题严重,搞了集中整治。
然而在共享单车之前,可能还要加上之后,私人自行车的偷盗,起码在城市里,是普遍存在的。而这些受害者,却基本没有享受到共享单车公司的待遇。丢了再买一辆,丢了连案都不报,甚至丢了再偷一辆补偿,是大家共享的几种经验。
所以,相比之下,这一轮的打击共享单车盗损风潮,就像警察为专车公司们做了一回马弁和保镖。而我更愿意把这形容为,国家公权力为私人企业做了一回义务的商业广告。
当然问题没这么简单。因我曾举报过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侵占公共资源,单车公司未加及时清理回收,北京交通委的同志遂礼贤于我,专门打电话跟我探讨了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其中就透露,北京已经起草了对单车公司的监管政策,不日将发市民征求意见。而此前,深圳、杭州等地已先后出台类似政策,其他饱受“蝗虫”之害的地方,虽尚未有政策,但已有强行回收的行政手段者。
这么看,共享单车恶性膨胀的乱相,已经被各地政府逐渐意识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我猜,一定会有水军要跳出来,在舆论上制造类似“快递小哥”的道德故事,谋求公众对“新业态”的同情。所以,为预防计,再给他们添点儿炮制故事的难度,是必要的。这个活儿,我先来干着。
回到往海河里扔车的故事。为何只图找乐,还不是为私占,就干这勾当?答案是:风险小。为什么这种损害他人财产的事会风险小?答案是:我们还没有那么多摄像头。就是说,共享单车的“方便模式”,为此类偷盗毁损单车行为,提供了一个缺乏监控的保护伞。这可以与公共自行车恰成比较——为什么发生在后者身上的类似事件就少呢?这恰恰是公共自行车的固定车桩的“短板”,成就了它的安全。也等于说,共享单车的方便随意的“长处”,从一开始,就为它的偷盗毁损频发,埋下了伏笔。这,单车公司们,不是不知道——这很关键。
知道了却还要执意扩张,又是为什么呢?除了业内的竞争需要,单车公司也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那就是押金。对他们来说,这个押金,就是抵消单车毁损偷盗的最好办法。以一辆单车同时捆绑着N份押金来算,不但单车公司赔不了,还等于用共享的方式,大家一起为偷盗毁损行为买单。
于是,单车公司才可以如此放纵单车偷盗毁损行为。他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网上放点儿道德文章,借考问国人素质之机,一方面为自己打广告,一方面就把自己份内的管理之责,推给了社会,推给了警察。倘若单车公司能以扩张版图疯狂布局的积极劲儿应对偷盗毁损,我保证,他们有能力把这事儿办好——以“新业态”之新,只要他们想,他们肯定能。
但竟然没能,所以我才说,这就是单车公司在放纵。放纵什么呢?用他们自己的话讲,当然是国人素质。这个素质问题,始终存在,以前也有,以后尚存,绝非你共享单车首发的奇观。单车公司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是你们,导致了国人素质问题的大爆发。我给出的理由特简单,就是:正是共享单车的产品设计,放大了国人素质的暗面。当你把一个事物放在无监控的环境下时,它肯定会把无监控所能导致的后果放大几何级。这一点,无论国人,还是非国人,还是外星人,都一样。只要你能制造法的死角,那里肯定充满罪恶。这一点,应该说明,不是单车公司开始所能想到的,但,他们是埋下祸根的那个人。
北京交通委的同志跟我探讨单车监管时还说,押金监管,才是真正的要害。言外,要监管单车押金的资金走向,保证专款专用。说白了,怕你们卷了钱跑路拉倒。
这当然是个天大的事儿。媒体此前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而浙江某市单车公司以车辆损毁严重为由撤资退市,政府干脆直言他们就是诈骗犯。
那么问题来了——共享单车,到底算服务业?还是金融业?如果是后者,那么有否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如果是前者,那么如何对其可能存在的灰色赢利模式进行监管?这是对共享单车加强监管的重中之重。监管不到位,就要捅大娄子。
而这个押金,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我还有话要说。
就像北京的两起拘留案,都属于将单车据为己有。而以我的经验,所谓押金,其当然之意,就是含有将所付押金的物品据为己有的可能性,甚至合理性。只要押金交了,等于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达成了物品转移的默契。所以,看似违背道德的私占,其实也仅剩下道德谴责的份儿。从契约关系上讲,押金尚在你手,这车我就可以占用。
至于乱停乱放侵占便道盲道破坏公共环境,单车公司总不会拿“方便”一言以蔽之吧。这个无须多论。
而打着所谓“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单车概念,我以前就说过,现在再说一遍:人总有懒惰的本性,一如人总有私占的本性。一个健康的社会,是将这些私欲约束到最低,而不是放大和放任。共享单车就像那只打开潘多拉盒子的手,它把人性里恶的东西,一股脑都释放了出来。一朵共享的艳丽花朵下,掩盖着一系列的罪恶。就像多走1000米的道儿,被洗脑成“最后一公里”的无上方便,却忘记了老天给了我们双足,本就是用来走的——何况才1000米,何况我们天天嚷嚷着锻炼、跑步、半马、说走就走的一次旅途……
共享单车到底有几宗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