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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消消气

(2017-02-06 10:38:40)
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自哈尔滨警察春节遇袭牺牲案始,刑拘网上辱骂警察者,光我从新闻里看到的,就好几起了。这有点儿像“集中整治”,或者是高度“默契”。

中国人民一向善良,所以,一遇“英雄流血又流泪”就受不了,一边倒地挺警察,算是为这善良新增了一个证据。

不过,我也看到,就在一众网民力挺警察的留言里,却也分明留下了各种辱骂的言辞。仅从语义上看,这些言辞比照辱骂警察的,一点儿都不逊色,甚至还要过火。那么,套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说法,对于这些言辞,又该当如何处置呢?

关于网络辱骂,我一直的意见,就是视其针对性,给予其相应的处置。简单说,只要是针对具体人的,点名道姓白纸黑字的,就可以动用包括刑拘在内的相应惩罚手段。但是,也仅仅如此,不能搞扩大化,尤其不能把没有具体指向、或者指向一个模糊群体的言辞,也算在“严打”的范畴之内。

而针对辱骂的具体定义,我以为,鉴于警方“集中整治”的态势,也有必要通过专业人士,尽快确定和规范。首要的,就是要弄清楚,什么是辱骂,什么是牢骚,什么是恶意,什么是调侃。这个界限的明晰,无论对于警察群体,还是对于网民,都是十分必要的。

厘清辱骂的定义,背后是一个逻辑链,即:作为国家力量的警察,它具有与一般公民不对等的完全权力。这个权力意味着,许多时候,一般公民与警察之间,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这个不平等,一旦被触发,被极端化,就很容易演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利滥用。作为警察的一方,就是职权的滥用,作为一般公民的一方,就是网络语言的滥用。而两种滥用之间,几乎都存在着因果关系,而一般来讲,都是后者对前者的“报复”。所以,刑拘可以要,但刑拘得多了,作为警察的一方,也就该琢磨琢磨了,自己这边是不是也出了问题。

广义上讲,社会中的每个特殊群体,都具有对一般公民来讲不具备的权力或不对等现象。警察当然是一个,医生也算,还有很多。而这些先天的不对等,是需要通过某些方法进行弥合和补差的。就像建立健全所谓的监督机制,本旨就是对权力进行约束,为不对等提供平衡。但是,这个机制本身,也需要进行监视。而一旦失去监视,则不对等就会蔓延出去,泛滥出去,形成失信、敌视,包括辱骂现象。所以,要防止打击网络辱骂警察的扩大化。

同时,我还建议,要力求网络辱骂处罚的公平化。辱骂警察刑拘,那么辱骂军人的呢?辱骂医生的呢?辱骂记者的呢?严格来讲,所有的职业和群体,都有可能遭受网络辱骂。那么,如何处置?如何公平地处置?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新问题。如果处置不当,那么又很容易造成新的警察滥权。

这都是需要正视的、新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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