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远光晃瞎了谁
(2016-11-04 18:23:28)分类: 这个可以发 |
中国人所快意的侠士,一般都是这样的——比如《老炮儿》里的六爷,城管抽小贩儿一嘴巴,他就一定要把这嘴巴再抽还给城管;比如《水浒》里的鲁提辖,郑屠欺男霸女无赖一枚,他本仗义出手,却偏偏选择同样无赖的挑肥拣瘦客大欺店;比如《金陵十三钗》里鬼子欺负咱女人了,线下的无数男儿就发誓要去东京淫遍日本女人……
此处可以分解一下:侠士作为一股法外力量,是被人民广泛承认接受甚至崇拜的,所谓黑暗的公正,意即只要结果公正,程序就可以爱谁谁;而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以暴治暴以恶治恶,居然被朱熹大哲编排进了《四书》看,侠士的行为模式最终找到了理论根据,即所谓“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即便今天不再有侠士,但对法外的报复的愉悦和崇拜,却始终延续着;即便今天不再有侠士,但人民期盼侠士的愿望,也始终燃烧着。
那么问题来了:毕竟今天不再有侠士了,这可怎么办?
人民的答案是:深圳交警,彼可取而代之。于是,深圳交警横空出世,远学鲁提辖,近学六爷,既当执法者,亦玩儿黑暗公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暴治暴以恶治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眼么前儿的,就是“以眼还眼”——就像它家的官微所说:“今晚整治乱开远光灯,查到就坐这把绿椅子,好好体验一分钟!”最后是个逗你玩儿的表情符号。
感觉到快感了吗?如果不强烈,再续上一条人家14年8月1号的微博:“看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从现在开始,交警蜀黍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语气单说,光看这从一分钟到五分钟,你终于感觉解气了吧。
人民的感到解气,源于各自的驾驶体验。但深圳交警的解气又是从何而来呢?或者必须追问——作为执法者,你怎么能有解气这种情绪呢?你连气都不能生对吧?你要是经常生气,那大家伙儿可要倒霉了。
所以,我们要防止的,是深圳交警这样的执法者的生气。起码在远光灯这事儿上,深圳交警一生气,除了体罚一分钟(貌似从五分钟减到一分钟,深圳交警的气还减少了一点点呢),我还看到了执法的娱乐、私刑的快感,和对违章者的侮辱与迫害——别教劲,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违章者。而所有一旁喊好儿的,每个人又都把从各自的经验借深圳交警所为,发泄着侮辱和迫害的快感。这是一出儿由深圳交警和围观网民共襄的侠士剧。
而既然如此,有何必对那些明事理的人们冠以“道德帝”的讽刺。实话说,那九成以上的拥趸,才是真正的“道德帝”。指摘深圳交警做法的,恰恰是法律帝。但有一句话是没错的——中国不缺道德帝。
不信,你给我查查,中国法律里,有没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暴治暴以恶治恶?
有什么样的民,就有什么样的官,这话再次得到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