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亦有道
(2015-05-18 11:51:45)分类: 这个可以发 |
新闻说,云南大理的“丐帮大会”隆重召开了。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而且,作为我自己,还希望它是一次继往开来的大会。
与此同时,北京的媒体发现了“乞丐村”。广为流传的标题是:“男子乞讨在京买两套房”。作为我自己,当然也能够分得清,什么叫“揭秘”,什么叫“广告”。只是不知,像这样的广告,传到大理的“丐帮大会”上,会有怎样的反响。
察大理的“丐帮大会”,当然也是个噱称。其本名,叫“花子会”,即地藏菩萨生日那天,当地有庙会,“花子”们也来“随喜”,排队行乞而已。
如此,北京和大理两处的丐帮新闻一对比,就能够看明白了。大理的“花子会”,是“乞”;而北京的“乞丐村”,是“骗”。“乞”的目标,是低水平的,大约相当于化缘僧“一钵”的标准;“骗”的目标,则要宏大许多——起码也是“两套房”吧,而且要在北京。目标的区别,也就成就了手段的区别——同样是利用人们的善良,“乞”是以善对善;“骗”则是以恶对善。
这么一对比,两处乞丐行为的性质,我以为就可以确定了——大理的,那叫谋生;北京的,则是犯罪。所以,我对“丐帮大会”继往开来的寄语,不是调侃,而是由衷的祝福。至于有人把犯罪分子尊为“职业乞丐”,把“骗”尊为“乞讨权”,我就只能呵呵了。
在今天的职业分类存在之前,古人也有过大略的归纳。虽然不够精细吧,但仅以“三教九流”之说看,“花子”却是名正言顺的一种职业——尽管它仅仅排在“下九流”的第八位。
这也是一个提示,即:只有当“花子”的行为达到相当程度的规范化,并且不能忤逆社会纲常时,它才有可能作为一种群体性行为被接纳而存在。反观今天也一个意思——劳动部门貌似没有承认乞丐这门“职业”吧,更没听说过给乞丐评定职称一说,原因正是他们虽然存在,但他们作为职业的规范化是不存在的,相反,他们大多数还会像北京的“乞丐村”那样,以忤逆社会纲常的“骗”,把“乞讨”和犯罪划上了等号。小偷既然不是职业,强盗既然不是职业,乞丐当然也不是职业。
中国人的善良,与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的善良比,我相信,并不见得就少。所缺乏的,只是他们释放自己善良的机会。如果你看汶川地震时的举国襄助,如果你看北京工体为告慰一个逝去球迷而整齐划一的指天遥祭,你就会与我抱有同样的自信。
但是,类似这样的机会,我们的确过于缺乏。红会的风波,对于公众善良的释放,是一劫;南京搀扶老人者的葫芦案,又是一劫……包括“花子”从谋生变成犯罪,每一劫的力道都算不上致命,但积少成多,善良的确就被怀疑慢慢替代,消逝到我们自己都难以发现。以至当真正激发善良的机会出现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却是怀疑。
然而我们的怀疑,经常也是无力的。频繁出现的“反转”剧情,让怀疑与生俱来的力量,经常消解于无形。我们刚刚捏起拳头,却发现对面是一团乱棉。这样的挫败感,逐渐与善良的消逝暗通款曲,我们的社会秩序因此销蚀。
这是我们看不见的敌人。面对这样的敌人,每个人都有上阵的义务——网上的助威也算上阵。就像北京地铁新出的两条新规——放导盲犬进来,让“职业乞丐”滚粗。前者是释放善良的好机会,后者是怀疑主义的最佳终结。幸运的是,主流民意对两者的评价,也正符合设计者的初衷,二者相辅相成。
但这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