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看衰北京控烟

(2015-03-18 12:48:50)
分类: 这个可以发

我属于意志薄弱者。像戒烟这事,就从来没有惦记过。因为我知道,仅凭自己的意志,戒烟是永远没戏的。而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居然戒烟了,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生了大病,毕竟我还是惜命的;二,就是禁烟令之类的法律,也可以帮我强制戒烟。又因为惜命,所以,我对后者的希冀,还要更大一些。

北京的禁烟令6月实施,据云史上最严,但我并不看好。不看好的理由后面再说,现在只看这200元的罚款——在我看,200元的震慑力寥寥,不过,虽然不多,但对于促生逃避罚款的各种招数,已经足够了。所以,我的戒烟,恐怕仍须时日,其长短,也视乎自己觉悟的早晚,总之,别人是靠不住的。

看衰北京禁烟的前景,当然是老生常谈,而有法不依,已经是中国社会的常态。那天又给12345打电话,反映立交桥周边的黑车和摆摊——这个电话我常打,常打的原因,只是因为打了也白打。所以我跟接线生说,这次我不是要求城管出动,而是要求城管琢磨琢磨,这种猫和老鼠的游戏,到底有没有办法终结。如果结论是没有办法,那我以后就不打了。

类似的例子,以各自的生活经验,恐怕谁都可以举出一大堆。而每个例子背后,也恐怕又能梳理出一堆逃避法律的招数来。而我所说的常态,其实正是:人们在议论这些招数时,感觉是理所应当的,甚至是得意洋洋的。就像北京地铁价格上涨之初,人们最热衷的,就是公然互相传授逃票攻略。以这样的热衷,讨论文明的话题,我恐怕连文明都会躲闪掉,因为它要颠覆的,只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常识——坐车是要买票的。

当然,在选择做人与否的态度上,有的人依然能为自己辩解。其中最厚重的一块遮羞布,就是丛林法则。如果参考这个法则的原型来自动物界,那么辩解者的逻辑也就可以看清楚了——不做人又何妨。

不过,关于丛林法则,关于适者生存,秉持这个论调的人,其实也是把动物也想偏了。就算连人都不想做的,其实动物界也会不接纳他们。因为即便是在最野蛮的丛林,不同的物种之间,同一物种之间,种群之间,也都有各自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它们的天性。所以,要想躲进动物界,以获得心理的安慰,你也不会得逞。

对丛林法则的误读,来自读者自己的功利心——它被当作了为自己行为开脱的工具。以此做起点,他们把自己的生存之道,强加给动物,来反证其合理与正当。比如吧,动物攻击人,他们就把这形容成凶残,以证明自己凶残的合理与正当,却不愿意承认,其实动物的攻击,只是因为恐惧。动物攻击动物呢?他们又不提凶残了,而换成了本能,却也故意不提,动物之间的攻击,仅仅局限于饥饿、性和地盘,而不会有仇恨、报复,落井下石和幸灾乐祸。总之,动物界的生存法则,既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复杂,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混乱。

如果抛弃为自己找辙的初衷,对丛林法则的研究,当然有更有效的价值。这价值的根本,就在于通过研究动物,可以更清楚地看清楚人自己。最重要的,是通过看清楚自己,以让自己活得更像人,而不是动物;让人的世界更有秩序,而不是更混乱不堪。

比如对适者生存的理解,人们一般更愿意看成是强者的生存哲学,却忽略了弱者的生存哲学。而事实呢,在动物界,强者的生存术,是靠爪牙之力;弱者的生存术,却是靠繁殖力。这种强弱各现的生存术,反映在人的社会,却经常被强和弱这两个字眼儿左右,先验地把强者看成是天然的敌人,而弱者往往被抬上道德制高点,供大家理解、同情、怜悯,和反抗强者的武器。所以,我们社会里的强者,都被看成是“大老虎”,而对“大老虎”的惩罚,也受到广泛的欢迎。但对所谓弱者,以及弱者发明的各种生存术,人们选择了忽视——尽管他们同样是丛林法则的参与者,同样还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

给弱者冠以所谓,当然是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弱者。虽然比老虎尚不如,但比遵守秩序的其他人,他们也带有了强者的性质。而他们所掌握的破坏社会秩序和规则的各种招数,在动物界不存在,在人这儿,也应该被彻底鄙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奔跑的小脚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