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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个别港台人,当然是有所指,但也是一种基本判断。比如杜汶泽,就属于个别人。力挺他的,也是个别人。拍摄幼童便溺的,貌似也不像我们常见的手机群拍,还是个别人。包括那些专事举牌驱赶“蝗虫”的,看来看去,也不过就是那三五十人来回跑龙套,当然也是个别人。台湾的陈升希望“陆客真的不要再来了”,这种小感叹,比起凯道上动辄几万的街头运动,你能说他不是个别人?
既是个别人,就要有针对个别人的应对办法。比如让我说,就是“臊着”他,顶多了,“呵呵”他,完了。大可不必兴师动众,全民讨伐,帮个别人搭造更大的表演舞台。也无须搬动历史,据理力争,因为情绪性的对立,与学术性的分歧,根本两码事。让个别人的事情回归个别人的影响力和波及面,直至消逝和遗忘,不至于形成历史上的一笔,这是冷处理的常规结果。
但自幼童便溺风波以来,我发现,本来个别人的事,慢慢演变为全民性的对立。个别人的意见,终至为地域群体间的代言。而如果这意见的旨意是挑拨,不得不说,我们大家都被人家玩了。至于留下的割裂的鸿沟,我很难说,那到底是个别人干的,还是我们大家一起共襄的。
这是一个教训,相当深刻。
关于割裂的言论,是另一个话题。其中教训,同样相当深刻。
一个最基本的态度,就是:应该勇于承认人群割裂。只有承认割裂,才有可能弥合割裂。没有“同胞”,也就不会有“狗”。
最后一句话,是有所指。当年北大孔教授的骂“狗”,虽然也属个别人言论,但之所以引起相当的共鸣,全在一个大家默认的前提,即我们都是“同胞”。这是一个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大一统概念,从未谋面的、八杆子打不着的、明摆着存在这诸多差异性的,都得互称一奶同胞,你不认,你就是“狗”。这叫爱之深,恨之切。关键的是,这么笼统地一“同胞”,就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彼此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地域性,乃至动物性。而当这些属性一旦呈现时,大家顿时瞪大眼睛,倍感无辜,难以接受——你们怎么能这样?急了,就成了孔教授,要骂“狗”。
其实准确说,“狗”也并非就是骂名,也可以算作一种解释,就是对人的动物性和地域性的概括。
领地意识,是哺乳类的天性,与生俱来,属于食色领地性也,也是造成同类相残占第一位的原因。必须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超越了这一动物属性,我们还是一种领地意识极其强烈的物种。这种领地意识,造就了排他性,而排他性的一般表现方式,就是歧视和割裂的言论。严重的,你当然明白,就是战争,兵戎相见。
小时候,我住的大院,小孩子们是很抱团的。如果不幸发生跟别的大院打架,则小孩子们会自然地共进退,同仇敌忾。因为我们都明白,这是我们的地盘。
当然我们也明白,到人家地头还耍横的,就属于小型的侵略。而面对侵略,就不光是我们都明白了——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问题的关键是,你当朋友还是当豺狼,这是决定对方奉美酒还是当猎人的前提。
所以,入乡问俗,客随主便,也是一种基于地域性而来的传统美德。在任何地方,任何人若反客为主,我行我素,都会被视为一种冒失的不礼貌行为。而一旦你的行为触碰到了当地人的文化习俗,自然会激起反弹。所以,我们知道,进了牛街不能吆喝大肉,进了寺庙不能指指点点,同理,到了香港地铁不能吃零嘴,到了闹市不能随地便溺。这都属于入乡问俗。或者说,这都属于本土权利。
总的看,对于个别港台人的割裂言论所引发的风波,一方面,我们应该因此籍此正视人群割裂的客观存在,从此对这个话题不再敏感,不再讳莫如深。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还原这风波的真实影响力,切莫群情振奋,自乱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