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婚姻
(2011-09-01 2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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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正是经济学理论甚嚣尘上的初期,曾见某经济学家写了篇小文,内容一言以蔽之,指婚姻不过是经济行为。当时颇不屑,好象还写过东西反击,至于反击的是什么,却忘记了,大概只是针对作者经济至上的腔调吧。
婚姻是经济行为,大概说法没错,其实推而广之,婚姻的外衣还可以更多——政治、法律、宗教、文化、社会、教育……人类比之动物,在性上有多少附会,就可以给婚姻加上多少属性。然而所有这些附加的婚姻属性,都有牵强和狭隘的一面。就像你不能因为听说过文成公主和蔡文姬,就认定你自各儿的媳妇也是和亲来的结果。同理,你也不能因为女演员嫁了钻石男,就想象自己的婚姻肯定是一次带来意外惊喜的财产重组。
不过,这次的婚姻法解释到房产加名税所引发的一系列“民怨”,却让我看到,当初那位经济学家,如果今天再写字,应该是更加拽了。而这“民怨”最终居然成功逼宫两部委的强势,则使我不得不承认,在今天的中国,婚姻的第一属性的确是经济行为,而不可能是其他。好吧,经济学家你们赢了,你们依然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们的。
在动摇了我观念里婚姻的性质之后,我只能接着承认,性也不再是今天婚姻的属性了,因为通过广大的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的导引,性可以出现在武汉十七中的教室,可以出现在超速的小车上,可以出现在江西副秘书长的日记里……它无处不在,而非仅仅由苍井空老师耳提面命。
这也无所谓,不早熟已经就不算人了,不霸王也已经不算是好人了。但是,这次暴躁的“民怨”,表面看是对财产的偏爱,和对婚姻的经济属性的抒发,实质上却在告诉彼此,大家以后不要再谈感情了。中国式婚姻的宿命,可能就是无情感的婚姻。它有可能像大多数群居哺乳动物一样,变成无情感的繁衍行为。而我们知道,所有动物的性和繁衍,是不需要情感的。耶,我们再一次超越了自己,反朴归真了。
对于婚姻的存续来说,自然就有婚姻的解除,但不可否认的,还有更广义的婚姻的灭亡。如果拿结婚和离婚相比,现在看,倒是后者尚在证明婚姻与感情有点关联,只不过是反证而已。但即便如此,感情完蛋必须用经济结算的方式完成,这样的结局,与前辈的故事还是明显不同。甚至,在多数人看来,经济结算的盈亏,才是衡量感情得失的指标。如此,连尚存的一点温存,也就成了最后的浮云。假装回首人类的婚姻史,中国还算是最崇尚姻亲关系的一支,但也在时代的忽悠下,走进了以房奴换婚奴的尴尬。别说,这没准儿真就可能算个进步也未可知呢。
倒是那种嗅到风吹草动马上闻风而动的“民怨”,给决策者以无限美好的感觉。什么叫牵一发动全身,不自我玩味都对不起自己。面对紧密配合的民众,面对愿意用任何牺牲和背叛去迎合各种政策的民众,你何妨去动摇他们最娇嫩的内心,或者给他们更严酷的惩罚。因为基本来说,这些都是活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