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保姆的屁股不是原罪
作者:刘长锋
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出台准则,规定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不得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能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等。(《三秦都市报》10月16日消息)
在无数媒体以《陕西规定保姆不能穿紧身衣裙或暴露的服装》大肆渲染这款新规则的开始,《陕西省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守则》这款新的行业规则就注定了必须要背上骂名而被钉在网络的耻辱柱上。在我们为媒体善于抓重点炒作的本事叫绝的同时,如果我们仔细看看守则本身,其也并不彻底是一个让人捧腹和喷饭的噱头。从家庭服务业协会本身的出发点看来,其基本的目的不外乎是规范行业作风,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形象改善的好举措。事实上,在我们看到的守则中,更多地是涉及到家政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问题,比如“与费者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进入消费者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等等。
试想一下,雇佣了保姆或者钟点工,谁家不希望其是一个讲文明、懂礼貌,而不是言行举止粗鲁、蛮不讲理甚至有暴虐倾向的人呢?你家雇了一个保姆,左一口你妈的,右一口他妈的,不敲门就破门而入你的卧室,这样的家政人员,我想谁都无法接受,除非有受虐倾向的。作为行业协会,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基本的出发点是好的。而其所谓的“不得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能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等。”不过是当中的一小点而已。
时有发生的从业人员与雇主发生情与性方面的问题,不能说与从业人员本身的着装打扮没关系,但这始终是两只巴掌的问题,而不能一味地怪罪于从业人员的着装与打扮而一棒子打死。在不违反基本的社会道德与伦理的情况下,选择穿什么衣服,这是从业人员基本的个人自由权利。就这一点看来,以规定性的方式要求从业人员不能穿紧身衣或者不能浓妆艳抹,非但虎头蛇尾,非常搞笑,而且多少显得有些霸道。
值得肯定的是,不管是协会本身的出发点,还是守则的更多相关规定,这无疑都是一款好规则。美中不足的是,协会的考虑显然有些过多,不近人情而且画蛇添足。性感美丽的屁股会出问题,但不能把责任完全归咎到屁股上去。要想性感的屁股不招惹祸端,唯一可行的不是不穿紧身衣,而是彻底消灭屁股本身,但要彻底消灭屁股本身,显然只是个不着边的笑话而已。规则的制定,考虑不周,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与广泛地征求意见,使一款原本不错的规定,变成了笑柄,未免不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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