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3月25日《三晋都市报》
荒唐的安全协议,怎一个尴尬可以了解?
作者:刘长锋
曾经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已经一年过去了,经过反复调查和协商,但至今仍未得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结论和了解。以至于坊间不少人再次提起瓜田李下的典故,甚至有人半带嘲讽半带无奈地感慨道:“在南京,你千万别做好事。”说到底,彭宇案至今扔纠缠不清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相关立法还不完善,存在漏洞,再加上一些地方司法缺乏基本的公正和严谨性。因此大家不得不纷纷退避三舍,生怕沾上麻烦和官司。
根据《三晋都市报》3月21日消息:3月20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太原建设路小学要求学生家长写一份所谓的学生“安全协议”,主要内容是让家长表示学生放学以后,只要出了校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责任由家长自负,并要求家长签字。这样一份让人哭笑不得的“安全协议”,显然不是无中生有,凡事总有其产生的客观原因。学校之所以强行要求家长签订这样一份安全协议,就在于应对万一。万一学生在校外出了事,以此协议为依据,你家长签了字,白底黑字清清楚楚,与我学校毫无关系。学校此举无疑是为了推脱某些方面的责任,避免承担某些风险。尽管这个协议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还值得商榷,而且真的是学生在校外出了事,学校也不见得就一定能脱得了干系。但是面对孩子的哭哭啼啼,家长们还是不得不在尴尬中心惊肉跳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企图以一纸协议而落得自身清净,视孩子的生命安危如儿戏,学校的做法无法恭维。但学校出此下策,也有其自身言不由衷的尴尬。问题就在于相关的立法不是很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漏洞,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等等的许多规范权责不清,以至于出了问题后,现行法律往往很难做出合情合理的裁决,再加上担心存在的司法弊病,所以学校无奈之下不得不出此下策。
作为家长,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安健康,作为学校当然也不希望意外事件的发生。但是在一种法制的无法准确衡量裁定的语境下,加之对司法、执法在某种程度上的不信任,导致了学校和家长之间踢皮球的尴尬。显而易见的是,家长和学校遭遇的仅仅只是尴尬。但是作为学生,个人的生命安危才是第一位的。毫无疑问,在这样一份尴尬的协议中,学生的个人安危,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懵懵懂懂中被绑架,从这一点来讲,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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