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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规则,明规则与暗规则

(2025-05-25 16:53:10)
分类: 小怪杂谈

刷到一则视频,里面讲到那些能“读懂规则”的人就活得挺不错的了。这里的规则当然不仅是白纸黑字写下的明规则,而是难以总结、不便明说的暗规则。有些人一个眼神就读懂了,另一些人则傻乎乎的争论明规则。

比如,政府窗口有位市民带人办事,没有准备委托书,工作人员告诉他委托书模版张贴在那个方向,亲笔签名后方可办理。该市民表示这么小一件事,你通融一下;工作人员再次指向那里。该市民逐渐发火。市民争论的是这么无关紧要的一个文件你为什么不能就当是亲笔签名?但是对工作人员来说,装傻可以但一切录音录像。这话因为录音录像不能明说。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代签,但也不能明说。工作人员以多次暗示,你可以去那里写好,不要在我眼皮底子代签。

又如,银行里取逝者银行卡里的钱。明规则是家属需要提供公证书。暗规则是,如果知道银行卡密码,是可以代为取现的,只要银行不知道已去世。就有位市民,在工作人员办理时打了个电话,跟对方说“死了也可以取钱的,不用公证书”。好,这么一句话,被录音,银行就知道了此事,就必须照章办事。最后大家都麻烦。

就像那个段子,“我可以抽烟么?”“不能。”“为什么他们可以?”“因为他们没问我。”限制也是有条件的,隐瞒条件便可突破限制。这是暗规则,有些人却不懂。

有些事领导很重视,另一些事则不然。为什么呢?这些事好像都挺重要的,为什么领导的态度截然不同?明规则里点名了这些事的重要性,而有些人就能读懂暗规则:有些事契合领导的kpi

很多事有两个原因,比如学生要在作文中体现出写作目的,为了抒发,为了讽刺,为了论证。但真实的原因是,为了完成作业。心知肚明,又不能明说。这种房间里的大象,好些人始终搞不懂。

更多的,还有评价制度——哪个纬度更重要;公司章程——哪些可以在哪些特殊情况下破坏。想起高中时有好几次破坏规则,但被抓到那次,其实是有一位破坏者破坏了破坏者的规则——他明目张胆,激怒了管理者——本来对我们这种危害不大的破坏者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却增加了一种危害——挑衅。所以受到处罚表面上是我们破坏了明规则,其实破坏了暗规则。

学习也是一样,了解知识背后的规律就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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