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要防控风险

(2012-09-05 10:17:02)
标签:

财经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要防控风险


    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富裕程度提高和百姓理财金融意识增强,民众对金融产品需求日益迫切和多样化。证券公司作为百姓投资理财平台,仅仅提供了股票一种金融产品已经很难满足在这个平台上多达1.69亿账户投资者的需求。特别是在股市处于低迷时期,造成证券交易这个平台上大量投资者投资行为闲置和投资资金浪费。比如:目前,两市股票账户总数为1.69亿户,其中有效账户数为1.39亿户,而上周末A股持仓账户数仅为5632万户,有效账户闲置率高达59%。造成极大浪费。如果证券公司提供的金融投资产品不止股票一种,那么,就会引导上亿投资者在股市低迷时期转而投资其他品种。

同时,证券交易平台上投资品种单一,给证券公司经营带来了困境。目前,证券公司主要收入渠道是股票交易的手续费即佣金收入,由于各家券商争夺客户竞争激烈,使得佣金收入大幅度下降,现在一般维持在千分之零点八以下,对其经营效益构成较大影响。同时,股市长期低迷,交易量萎缩,使得佣金收入大幅度下降,仅依靠股票交易佣金收入有点“靠天吃饭”的感觉,迫使证券公司必须开辟新的收入渠道,通过给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或者代理多种金融产品,实现收入多元化、多渠道。

当然,证券公司代销其他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是成熟市场国家的通行做法。国际惯例和国内券商探路实践给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提供了经验。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必须合规合法、稳妥稳步进行。首先,起步阶段代销的金融产品必须是合法机构委托、具有成熟经验机构研发的金融产品,比如:其他券商开发的产品、银行研发的理财产品、大型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和保险公司的各类产品等。起步阶段,无论是代销或者居间推荐客户,都应该严格限制在以上委托人范围,运行一段时间后再逐步稳妥向其他委托人延伸。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资金必须严格监管,防止被挪用。证监会在(草案起草)《说明》中明确表示》“在通过证券公司支付时,将客户的购买资金纳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体系”,这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这里要求作为第三方的存管银行应该切实负起监管资金的责任,防止资金从第三方存管系统被划到“金融产品销售有关的账户”之外的账户,这就需要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体系进行必要的完善。

一定要防止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时虚假或者扩大产品性能和收益的宣传,以误导投资者,也给自己带来代销纠纷和风险。所有宣传都应该严格按照金融产品委托人提供的内容,不夸大、不放大,原原本本传达给购买者,坚决防止为了扩大代销规模而“引火烧身”。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必须严格把握:一是代销期间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发生任何向购买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二是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与客户分成、共享收益的行为。

在“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上,有两点必须明确:一是代销权限管理必须集中统一,即:代销何种金融产品,代销哪个委托人产品,必须由证券公司总部统一管理和部署,防止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二是在通过证券公司支付时,将客户的购买资金纳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体系,客户购买资金账户必须由第三方的存管银行统一管理。

总之,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是一个有利于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符合国际管理和国内情况的大好事,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好。


新闻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208/t20120823_214117.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