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都在说“家丑不可外扬”;很多人用这句话,教育FF同学。
“家丑不可外扬”,有一个前提必不可少——那个被叫做“家”的东西。如果没有“家”,那就只剩下“丑”了。
不妨把丑端出来,看看是不是“家丑”。吃年夜饭的时候,有人突发疾病,家里其他人会不会说“过年要紧,过了年再看病”?会不会说“看病会影响欢乐祥和的气氛”?常人常情,应该不会这样。如果是这样,肯定不是一家人;即使是一家人,也早已没有一家人的感情了。一家之中,不会这样对待生病的亲人。
蔡丽书记,把LWL当做“家人”了吗?她把AF医生当作家人了吗?对LWL、AF,蔡书记内心涌动着家人一样的感情——你觉得可能吗?你相信吗?
FF始终不忘要为许多含冤者讨回公道,始终不肯放过蔡丽们;这辈子FF不会认蔡丽为一“家”人,这也正是你们对方方大泼脏水的原因——你们也不会认FF为一家人的。
明明知道不是一家人,更没有一家人的感情,却说——“家丑不可外扬”。
“家丑不可外扬”,再说这句话的时候,先想一想:我和蔡丽书记是一“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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