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国强/
昨天,“倌车领口罩”事件处理决定来了。
2月4下午,武汉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有三名官员,因该市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违规发放口罩问题,受到处罚:
武汉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国华被免职,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武汉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武康,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志彤,被诫勉谈话。
受处分的三名官员,其中两名官员任职的部门,即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统计局,估计是防疫物资仓库的上级领导部门吧?而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最初的报道中就明确了,是领取口罩的部门。
受到处分的三名官员各有什么失职行为?在口罩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没有具体的交代。通报惜墨如金,没有一点具体的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的高冷,与该事件的举国瞩目,反差巨大。
要是换了平时,类似一箱口罩这样的物品,多领一箱或几箱,是多大点事?这种事情,不但当事人习以为常,外人知道了也不太会投诉、举报。
但是,非常时期,口罩关乎公众健康与生命,供应紧缺,成了重要物品,“官车领口罩”才会成为一个举国瞩目的非常事件。但是,不得不说,“口罩事件”有很大的偶然性——恰好被记者碰上了,报道了。如果没碰上记者呢?那就要靠官员的自律。显然,至少在口罩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自律。
自律要靠平时养成,非常时期才会有约束作用。自律靠什么?至少要有他律,即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不能靠记者偶遇。没有外部监督,一箱口罩或别的什么,在两个部门之间“调剂”,流动,就像是左手交给了右手,是一种内部行为。
疫情总有结束的时候。生活、工作回到常态,类似“倌车领口罩”这样的事情,会不会故态复萌呢?左手能不能管住右手呢?
我看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