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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斯的遗书中能读到什么?

(2016-06-16 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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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据《达州晚报》等媒体报道,6月10日下午5点,刚参加完高考的渠县高三毕业生小斯(化名)突然失踪,6月13日,他的尸体漂浮在渠江江面上被人发现。自杀前小斯在QQ上留言表明,家庭缺乏温暖,特别是父亲的粗暴,让他感到绝望。

做个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是容易的,只要生理上没有什么障碍就行。但是,做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父母,就不容易了,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就更难了。但是,有的人以为,自己有了孩子,就天然地获得了教育或教训孩子的资格。好像教育孩子是一件不需要学习的事情。一些家长自己不学习、不自省,很随意、很任性地对待孩子,却不知道自己给孩子的内心世界带来黑的暗,窒息了孩子对生活的希望,最终导致悲惨的结局,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样的悲剧一再重演,其原因,归结到一点,许多父母普遍缺乏把人当作“人”的意识。

人不是只有吃饱穿暖就够了;人有自尊的需要,情感的需要。特别是未成年人,他还没有能力建立自己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家庭、父母是他唯一的精神庇护和情感源泉。当他长期不能从父母那里获得最基本的情感支持和精神庇护时,他的世界就坍塌了,他与世界的联系发生断裂,他就会被绝望所控制。很不幸的是,很多父母并不懂得自己的孩子,也不懂得自己的行为会在孩子身上产生什么影响。他们和自己的孩子在一个锅里吃饭,在一所房子里睡觉,但是,他们和孩子活在两个世界里,很少交集、交融。最根本的原因可能是:他们不知道“人“为何物,“人“需要什么样的生活。

说到这里,不知道应该更同情小斯,还是应该更同情他的父母。如果他们从小的生活环境有充分的爱和温暖,他们还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吗?对许多父母来说,似乎有了孩子,就等于有了打骂孩子的权力。当然,他们不是自觉、明确地这样想的。他们最大的不负责,就是在生育之前,对自己生育行为缺乏理性认识,特别是缺乏生育的责任意识,不觉得自己应该对孩子的幸福负责任;之所以要生孩子,是因为大家如此,是因为大家历来如此——生孩子仅仅是一件习惯性、随大流的生物行为;最大的意义是传宗接代,孩子自身是不是幸福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至少不是主要应该考虑的。

从小斯父亲的种种粗暴行为来看,似乎小斯是他的累赘,是负担,是他不幸福的根源,不然他对小斯的许多“教育”中为什么充满了怨气?甚至小斯考了好成绩他也要讽刺,好像小斯欠了他许多。这种抱怨孩子给自己添累赘的情绪,只有在一种前提下会产生:生育不是父母自觉的、深思熟虑之后的负责任的行为。许多父母有这个习惯:经常向孩子诉说养育的辛苦,让孩子觉得自己欠了父母的。当孩子对自己的出生充满了负罪感时,而出生又不是可以由他自由选择的,这种被强加的负罪感就变得无法逃脱,这时,他对幸福就无感了!

小斯的临终告白,值得已经做了父母和准备做父母的人们认真读一读;如果同时再读一读鲁迅的《我们怎样做父母》一文,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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