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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是否了解,拖欠民工工资的是哪家企业?
二、政府是否了解,拖欠工资总额多少?涉及多少民工?拖欠了多久?对相关民工造成了什么困难?
三、在违法讨薪行为发生之前,民工有没有合法讨薪?他们向哪几个部门请求过帮助?如有合法讨薪行为,有关部门有没有及时、有效处理?有没有依法为民工主持公道?
四、如果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是否应该公布是哪几个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姓名?
五,如果民工合法讨薪无效,南充市、阆中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应该公开向有关民工道歉?
六、决定并主导“公判”的相关负责人是谁?该负责人是否应该公开道歉并接受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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