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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英雄被“污名”是又一个恶例

(2014-08-11 08:45:52)
 

 

    叶传龙

  

8月1日晚上8点多,在徐州闹市区,一名男子从花坛中冲出,扑倒两名骑车女孩,试图当街猥亵。危急时刻,“大叔”马正亮挺身而出与男子展开搏斗,鼻梁被打骨折。事后,两女孩将马正亮送医并垫付了医药费。可是,就在媒体报道的当日晚上,被救女孩的亲友到医院找到马正亮,称他“找记者是想出名”,将他指责一通。(8月8日《现代快报》)

 

见义勇为,让两位女孩免遭猥亵,徐州好人马正亮等来的不是受害人的登门致谢,而是问罪指责,这分明是新版“农夫与蛇”再度上演啊!

 

好人被污名,是因为受害者家人觉得救人者没安“好心”——向媒体报料,是为了他自己出名,却让两位女孩置于尴尬境界,称因媒体报道让两位女孩“走光”,影响了女孩形象。

 

把英雄救美涂上一层“想出名”色彩,是对救人英雄的污名,对当事人绝非公平。此中,且不说媒体报道中既没有对受害女孩指名道姓,也没有曝光其正面形象,更没有造成名誉损失,即使媒体在宣传上有瑕疵,没有为女孩的侧面和背影打上马赛克,责任也在媒体,岂能怪罪好心救人的英雄!

须知,当下社会需要正能量,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挺身而出的英雄善举大力宣传,是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受害人自己不感恩、不报料,已是一种“失职”,当英雄的家人自己“求报道”,又有何不可?

 

好人遭指责被污名,失去了做人的底线,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注定是又一个社会恶例。一语指责人心寒,英雄流血又流泪,这让业已“受伤”的社会生态雪上加霜。如果当事人没有“即使被讹也要救人”的胸襟和气度,当再遇到类似事情,他还敢再施援手当英雄吗?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根深蒂固,因做好事而被讹的例子也不鲜见,“扶不起的老太”一度成为社会高频词,如今,难道再想添上“救不得的姑娘”,让大家遇到事情,都袖手旁观,当“缩头乌龟”,让“好心没好报”、“好人做不得”的恶俗价值观再奉行社会?作为社会一员,我们应该为改善社会生态多做拾遗补缺、添砖加瓦的事情,不做忘恩负义、助纣为虐的事情,从而让人际关系变得温暖和谐。

 

由此,谁敢再说救人英雄“没安好心”,我只想代表英雄说上一句:呸,狗咬吕洞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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