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出租车产权在阳光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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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传龙
从2003年开始,我市一些出租车企业和经营者私下炒卖车户的现象开始露头,且炒卖价格逐年上升。目前,出租车户已炒到每辆40多万元。如果任由这种地下交易无休止地进行,伤害的不仅仅是经营者的利益,而且会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经营秩序。(8月1日《陇东报》)
在一些人心目中,出租车营运是暴利行业,因为城市出租车总数设限,似乎有了牌照和营运资格,就获得了财富,因此个别车主囤积居奇,待价而沽。私下买卖出租车牌,直接加大了出租车行业的管理难度,在出租车产权私下交易过程中,只要有钱就可成交,相关手续很不完备,出租车司机肇事后弃车逃逸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出租车产权指标私下交易还可能引发权力寻租,成为困扰出租车市场发展的一颗毒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出租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倒卖、转让经营权,否则,均属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法理上说,我市禁止出租车“私权相授”是有法律根据的。乘坐出租车是老百姓于公交出行之外的第二选择,出租车行业管的如何,老百姓是否满意,关涉民生,又是一项民生工程。这次,我市明确提出“私下炒卖出租车户不受法律保护”,既是对法律精神的精准解读和正确贯彻,也是对今后出租车管理的有力指导。
大禹治水,最成功的经验就是堵疏结合,对出租车行业管理也有借鉴意义。禁止私下转让以后怎么办,一是可将出租车设定服务年限,打破“终身制”,对服务期满的出租车到期收回经营资格;二是经营期内需要交易的,可由运管部门设立出租车产权交易市场,在运管部门监督下进行,不给私人转牌以可乘之机。在这方面,北京、深圳、重庆等地均有着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而私下高价炒买炒卖出租车经营权,只是少数人为牟取暴利而采取的泡沫式哄抬方式,对于买方来说,投资风险高,经济收益慢,且不受法律保护。随着出租运力新增,出租行业最终将恢复到健康稳步发展的正常轨道上来,到时受害的还是买方,因此,购买方务必谨慎考虑,不可盲目跟从。
在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卡住审批后门的基础上,出租车管理部门还需要减政放权,打破出租车公司的既得利益,让司机得到更多实惠,让市场需求和供给能得到适时对接和调整,如针对群众出行难,可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科学编制出租车市场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和调控出租车投放总量,以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维护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