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血淋淋的家
(2008-12-16 12: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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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门》第七十三章血淋淋家文化 |
分类: 《天堂之门》(小说) |
“在我十岁的时候,灾难降临了。那是一个初夏的下午,我放学回家,数学考试得了A,心里高兴极了,唱着玲儿响叮当一路飞奔。我家公寓的楼下,像赶集一样挤满了人,人们满脸恐惧和好奇,楼前停着一辆警车。我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挤过人群,要上楼去。这时,有人说,这是他家的孩子,这是他家的孩子。一个肥胖的警察一把拉住我,你叫什么?我叫安在天,我说。来吧,孩子,去看看是你的家人吗,他牵着我,走上楼去,我发现楼道里全是警察,他们怜惜地看着我。
我们家在三楼,门大开着,门口躺着父亲的两个跟班,我一下子明白过来,叫着爸爸妈妈和妹妹的名字冲进家,天哪,父亲斜躺在他休息的躺椅上,胸口都被打烂了,血肉模糊,好像张着一个血盆大口。我大哭起来,跑进里屋,妈妈歪倒在床上,只能看见她的下半身,横搁在床沿上,我的妹妹阿娇,连那么小的孩子,他们也没有放过,她胸口有一个血洞,流出少许的血,静静地靠在摇椅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我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就像天塌下来一样。警察们什么也不没问,他们把我拉出来,叫我下楼坐到公寓门口。”
安在天说到这里,忽然用手捂住脸,无声地缀泣起来,双肩在激烈地颤抖,身姿里有一种孤苦无告的意味。宁伟和安琪儿呆呆地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原来他成功的背后,还有那么多辛酸。
“我被吓傻了,呆呆地坐着,忽然,有一个人拉着我的手,说,阿天,跟我走,你很危险。我抬起泪眼,是一个经常跟父亲在一起的叔叔,叫阿清,他趁众人都注意着凶案现场的当口,把我带走了。他带我来到一个偏僻的街道,住进一家简陋的小旅馆,对我说,孩子,记住,派人杀你爸爸妈妈和妹妹的仇人是黑龙会的新任老大,叫庆佬,长大了你要报仇。阿清叔叔把我藏了三天之后,决定带我到纽约他的一个亲戚家,我们赶了很长的路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大城市纽约。我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夜里。阿清叔叔松了口气,说这下应该安全了。他说我们吃点东西再走吧,穿过两个街区就到家了。家,想起家我就只想哭。我们正走着,忽然阿清叔叔猛地推了我一把,天仔,快跑快跑!我被推开好远,在惊慌的人群里,看见阿清叔叔拿着手枪,朝两个迎面走过来的人射击,那边也开火了,几声沉闷的枪响,那两人到下了,阿清叔叔也快要跌倒了,临了他突然睁开恐怖的血红的眼睛,对就要分开人群跑过去的我说,天仔,跑啊,快跑,将来报仇啊。我看着他仰面倒下,吓得混在人群里不辨东南西北地跑了。”
“从此,我无家可归,成了浪荡在纽约街头的无数孤儿中的一个。我们结伴成群,露宿街头,捡破烂,抢丢弃的食物,打架斗殴,偷窃,无所不为。”
“在这些流浪孤儿中间,我认识了山姆和他的妹妹海伦。山姆是从孤儿院跑出来的,原因很简单,他的妹妹被人领养了,而他们兄妹不愿意分开,于是山姆逃出孤儿院,揣着从孤儿院里查到的地址找到妹妹。为了不再被分开,他们选择流浪街头。我们是在一次意外中成为好朋友的。有一个冬天,一群流浪儿正蜷缩在阴暗的街头缠着路人乞讨。就在三五个孤儿围着一个先生要钱时,山姆偷了那人的皮夹子。那家伙走出去不远后发觉了,折回来。那家伙很精,知道刚才撞了他一下的山姆最有可能,而另外几个孩子为了逃避皮肉之苦也供认是山姆,那人扯着山姆的衣领扇他耳光,一下一下,响声清脆,要他拿出皮夹子来,海伦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保护哥哥,趁乱,山姆把藏在背后的皮夹子悄悄一扔,皮夹子在混乱中滑到角落里,而我正坐在那里,我顺势把皮夹子揣进怀里。那家伙打得山姆口鼻流血,搜遍了他全身也没发现皮夹子,这下海伦更不干了,又哭又闹,说那个家伙冤枉人。其他流浪儿早跑了,只有我静静地躲在角落里,一动不动,轻易发现不了。有路人过来,看见一个壮汉把一个孩子打成这样,都纷纷指责他太不人道。那家伙也以为上了当,抓错了人,只好悻悻离去。”
“山姆的脸都被打肿了,但他满不在乎。他看着那人走远,不断用最难听的话诅咒他。然后,擦擦鼻血,拉着哭得很凶的妹妹,走到我面前说,嗨,中国小子,你为什么不走?我说,这是你的,我把皮夹子丢给他。不,他笑了,他摸摸妹妹的头说,是我们的,嗯,里面有好多钱,够我们花一阵子了,我们去好好的吃一顿怎么样?海伦笑了,山姆笑了,他在等待我的表态。当我意识到他是真诚的,我也笑了。说实话,我们的脸,可真够脏的,但是,肮脏遮挡不住我们的快乐,我们像中了头彩一样哈哈大笑。你很讲义气,山姆说,我们做朋友吧。来吧,海伦害羞地说,我也很喜欢你,她一把拉起我。山姆看到这里,警告我说,嗨,离我妹妹远点儿。我看看海伦,又脏又小,干巴巴的,一点儿也不漂亮。我说,放心,我对她没兴趣。山姆对我的回答大为满意,海伦却生气了。三个人别别扭扭地找了个肮脏的小馆子大吃了一顿。从此,我们成为患难与共的好朋友。而他们,安琪儿,后来成为了你的妈咪和舅舅。”
“一年过去了,山姆和我成了纽约这条街区的小霸王。我们率领着一帮孤儿,经常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打架斗殴,像老鼠戏猫一样与警察周旋,过得倒也快活自在。但是有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惨死的父母和妹妹,总有一天,我要给他们报仇,还有死去的阿清叔叔,他告诉了我仇人是谁,即使加入黑帮也无所谓,只要学得一身本事。其实加入黑帮,是所有没有出路的流浪儿的归宿之一,现在我们还太小,等我们长大了强壮了,就会有黑帮来找我们。当时我觉得自己也只能走这条路了,像父亲一样,去走哪条生命的轮回之路。因此,我和山姆,胆大妄为,已经在为加入黑帮做准备了,倒也练就了一身好本事。山姆把他妹妹海伦当公主一样爱护着,不准任何人碰她,包括我。这也是我喜欢山姆的原因,因为山姆对妹妹的爱让我感觉到了山姆的善良,他让自己作恶,却把一切美好的希望尽可能地留给妹妹,要她有朝一日做上等人。”
上篇:第七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