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感悟随笔 |
分类: 杂文篇 |
为低收入者免费提供无主自行车,好!
偶然听说,一些地方把明确上缴国库的无主自行车统一翻新、统一编号后,作为公益自行车,提供给建筑工地工人、大中专院校学生等免费使用。笔者认为这个做法好,应该加以推广。
“防销、防盗、发还”是治理自行车被盗的三大难题。 “防销”难,难在管好旧货交易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堵塞销赃渠道;“防盗”难,难在自行车易转移、易拆装,一般的防范措施很难奏效。“发还”难,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失主报案不及时或根本不报案,公安机关无法找到失主;二是失主提供不出有效证据,如购车票据、钢印号,来证明自行车是自己的;三是自行车已损坏,或者被盗车者、销赃者或者购赃者更换了部件,改变了自行车的本来模样。
对收缴的自行车,因条件所限,一般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只能露天存放,不少新车放成了旧车,旧车放成了车架。确定为无主自行车后,有的虽然已经办了上缴国库的手续,但仍然无法解决保管问题。这些无主自行车通过拍卖或其它方式变现,对国库而言,价值很低。
但对低收入人群则不同,自行车是主要交通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将无主自行车修理翻新后,免费提供给低收入人群,一是体现了政府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关爱;二是节省了保管成本,避免了无谓的损耗;三是低收入人群本来就是旧货市场、二手车市场的主要消费者,为其免费提供公益自行车,实际上也斩断了一部分销赃渠道。
这种成本低,作用大,一举多得的做法,确实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