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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文学莫过于抄袭:关于"姚牧云抄袭事件"的思考

(2008-07-04 21:30:08)
标签:

爱在中国行

强奸文学

抄袭文学

姚牧云抄袭事件

道歉

文化

分类: 寻找一颗星:文化与访谈

强奸文学莫过于抄袭:关于"姚牧云抄袭事件"的思考

 

  姚牧云,女,91年生,现就读于江西省上饶市第一中学高二(1)班。2005年6月在《语文报》发表处女作,曾获第四、五届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大赛“少年美文杰出奖”,第六届“中国少年作家杯”全国征文大赛一等奖,第五届中华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初中组一等奖,华人青少年原创散文网络大赛一等奖,全国少年之星创新作文大赛中学组特等奖……2005年被中华少年文学网推选为“文学少年之星”。《全国优秀作文选》2007年第三期在“青春人物秀”栏目重点介绍推出;《语文报》初中版第494期在“新星座”栏目、高中版第585期在“文宛新星”栏目以专版进行介绍、推出;至今有40余篇共计10余万字作品发表于《全国优秀作文选》、《语文报》、《新作文》、《长风文学》、《年轻人》、《中学生心理》、《中学生博览》、《美文》(少年散文)、《80后》、《初中生》、《知心姐姐》、《作文新天地》、《学生、家长、社会》、《青少年文艺》、《太阳男女生》、《同谷》、《现代金报博客版》、《江南时报》、《太原晚报》、《海峡教育报》、《中国中学生报》、《摇篮报》等报刊。有作品入选《中华散文精粹》、《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大赛获奖作品集》。
  姚牧云2005年在全国各地发稿与获奖情况
  1、2005年6月27日《语文报》初中版第494期“新星座”以专版进行介绍、推出;共发表作品有《婺源——家园》、《小草正在生长,请勿打扰》、《想说的话》和一篇介绍文章及作者简介并配发照片;(一个版,5000多字。)
  2、作品《后来》2005年7月发表于《中学生博览》A卷;(2000多字)
  3、作品《红颜》2005年11月4日发表于江西省作协主办的《摇蓝报》;(2700字)
  4、作品《我的文字我的梦》发表《中国中学生报》2005年暑期合刊B卷;(1000字)
  5、作品《东坡的心》发表《全国优秀作文选》2005年7-8全刊;(1600字)
  6、作品《与书有关》2005年11月26日发表于江西省作协主办的《摇蓝报》;(1600字)
  7、作品《我们的星空》发表《学生、家长、社会》2005年11期;(3400字)
  8、作品《张开翅膀,离梦想越来越近》发表于2005年12月B卷《中学生博览》;(1700字)
  9、作品《在路上》获华人青少年原创散文网络大赛一等奖;2005年中国散文学会举办的《青少年文艺》第五期在“校园作家”栏目重磅推出、介绍并发表其获奖作品《在路上》;(4000字)
  10、书评《让理想与现实一战》获“大红鹰R26;香溢云天”第三届上饶市读书周书评大赛一等奖;(2000字)
  11、获第四届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大赛“少年美文杰出奖”并被聘为《美文》(少年散文)签约作家;
  12、2005年5月被中华少年文学网推选为“文学少年之星”,被聘为写作网驻站作者;
  13、作品《冬日》获第六届“中国少年作家杯”全国征文大赛一等奖;
  14、作品《飞扬的梦在风里》入选《中华散文精粹》已由中国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
  15、作品《有记忆就足够》获第五届中华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初中组一等奖;
  16、小说《桅子花开》以网名浅色卷轴发表于《初中生》第30期杂志头条。
  17、作品《女孩与四重奏》获第三届全国少年之星创新作文大赛中学组特等奖;
  18、作品《无语梧桐》、《花开的时候》、《花落谁知》入选《中国新势力少年作家作品选》;(一万字)

  如此的姚牧云完全能够担当“才女作家”的称号,但是很不幸这一切一切的荣誉都是假的,都是抄袭来的——

    经过举报,读者论坛已经全面删除了姚牧云的所有文章,并且做了公正严肃的处理,详情见:
  关于读者论坛原贵宾会员 姚牧云文章涉及抄袭的处理公告:
  今日,有会员举报读者论坛原贵宾会员 姚牧云 多篇文章涉及抄袭,经论坛管理层查证,抄袭行为属实,且涉及文章数目较多。
  根据读者论坛 [公告]关于抄袭处理的说明(会员必读)的规定,对会员 姚牧云作如下处理:
  1、取消其在读者论坛贵宾的身份;
  2、对其ID作永久禁言处理。
  我们对这件事情深表遗憾,也希望广大会员共同监督,杜绝抄袭,还文学一片干净的天空;文学是一个长期而积累的过程,急功近利的想法不可取,希望真正爱好文学的人:坚持原创,鼓励原创。也望广大会员引以为警戒。
  北大中文论坛小说版对姚牧云抄袭事件的处理公告   
  从6月26日开始,版主信箱大量收到网友的举报。检举07年北大中文论坛小说作者12强之一的姚牧云涉嫌大量抄袭他人文章,甚至包括白先勇、杜拉斯这样中外名家的小说作品。网友们强烈要求严肃处理这一恶劣的抄袭事件,维护北大中文论坛的神圣性和纯正性。
  一夜之间,90后高二女生姚牧云抄袭事件迅速在,新浪等各大论坛引发强烈反响,一时间“姚抄女”、“姚抄抄”取代了前段时间最热的“范跑跑”事件成为新的关注主题。
  经过版主和管理员的认真核实取证,已认定这是一次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抄袭事件,并对姚牧云的ID做出了如下处理:
  1、永久禁止发言。
  2、取消其文章的置顶及精华。
  3、取消姚牧云07年北大中文论坛小说作者12强资格。
  4、论坛结集出版优秀作者文字时将不再考虑姚牧云的小说。
  看了这两个处理公告我非常难过,为文学难过,为写文学的人难过,也为编辑文学的人难过。文学是心灵的语言,是时代的华章,是民族的精神财富。真正的文学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生活的精华,是人类心灵独一无二的记录。文学是神圣的,无论是歌颂赞美,还是嬉笑怒骂,文学是有思想的,是有个性的。
  姚牧云,作为91年生目前就读高二的学生,今年已经年满18周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已经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根据我国著作法的规定,其这么恶劣的抄袭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至少应该面向公众就其抄袭行为进行道歉,网络全面撤文,返回其不法抄袭所得稿费,消除不良影响等等行为,而其至今仍未现身就此事作出任何说明!无论以前是出版社包装炒作的需要导致姚牧云频频得奖、出书,还是为了争取上名校的保送名额,这都不重要了。俗话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说句我错了,对不起读者之类的话不难吧。
  这件事情为什么在出版了这么多书、等这么多奖才会被发现,我们的文学编辑、评委评审干什么去了。文学是严谨的,是一个人独有的思想,姚牧云抄袭的几乎都是名家,不相信大师的作品编辑、评委一点没看过。不能因为有读者群、畅销而放松了对期作品的审查。
  抄袭别人的作品是可耻的,抄袭别人的作品去发表、得奖就等于强奸别人,而且强奸的是那些高尚的灵魂,这是犯罪!
  前年晨报刊登的《“亿元女生”何来亿元》一文,对“亿元女生”郭妮的真相质疑引起了社会反响。在对其真相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一个事实:郭妮背后其实拥有一个写作团队,其已经出版的作品,基本依赖于团队写作完成,而郭妮本人仅仅只是这个写作团队的“形象代言人”而已。
  两者相比,姚牧云抄袭事件更为严重,更为可耻,更为不可原谅!现今已经不可能出现诸如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这样的作家了。小说集体创作也许是现代小说创作的一个标志。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出书对某些人来说实在是太容易。没有环境给他们,或者他们的作品并不被所谓的“市场”看好。
  文学是神圣的,她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反映,她是我们历史的真实反映,她是我们人生的真实反映。她是严谨的、她是形象性的客观,她是幽默的,但她的这种幽默是有质量的。
  悲叹!如我这般踏实创作的人,出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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