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24日《新京报》)
社会保障,覆盖全民才有意义。这个意义,从宏观层面上讲,中国已经构筑了制度雏形,但社保的真正内涵,并非仅仅止于宏观制度层面,更多地表现在中观执行和微观的民生感受上。
社科院的社保绿皮书调查,展现出让人不安的尴尬图景。调查数据现实,受访的696户低保户中,有436户是非贫困但享受了低保救助的家庭,占到60%以上,而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
该保的没保,保的又错了
,而且漏保率和错保率“双高”,问题出在哪儿?
难以划出一条低保救助的贫困线,是首要因素。中国人口基数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存在二元差距。不管城乡,都很难划定一条全国统一的贫困救助线来。抽象宏观的低保救助制度框架容易,实施具体化的低保救助很难。中国社会的“三大差别”决定了中国社会的低保救助政策必须实行差别化管理,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区域低保救助,贫困线的划定显然不能整齐划一。即便是发达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也还存在着粤北、苏北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境况,比老少边穷地区的好不到哪里去。因此,农村低保贫困线的划定,既要考虑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大环境,又不能不顾及不同区域内的具体问题。
政策的粗线条,释放的善意是抽象和模糊的,而低保救助在实践中则是精细活。具体要求是,最佳的低保效果是,不同区域的低保户都应保尽保,平等享受低保福祉。政策设计的粗和低保亟需的细,在实施中碰撞抵牾,很难产生好的低保效果。
即使政策细化,而且标准科学,并且执行层面有好的规范,在执行上也可能遇到问题。农村低保,从申请到批准,要经过复杂的行政流程,先是农民申请,由村委会集中报给乡镇一级的民政部门,再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然后再逐级审批...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低保就失去了保障和救助意义。而且,农民和村委会对低保政策的理解最模糊,而且农村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人情关系。在此环节,村委会就有充分的滥权和弄虚作假空间,导致漏报和错保。其他环节,同样存在着人情低保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低保也往往受到现实政策的强制滋扰。据近期徐州广播电视台的报道,丰县梁寨乡一个自然村存在着多户村民共用一个低保存折的情况,具体原因是乡里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达小康任务,缩减低保户指标,而村委会照顾人情关系,将众多低保户捆绑在一个低保账户上。结果可想而知,低保救助被异化被打折。
社保体系建设,农村低保是短板,这一短板的补丁不给补上,中国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农村低保的重要性,在社会治理的安排上,未必处于重要位置。农村低保的低质异化就是必然的结果。拖着农村低保的这条断腿,中国的现代化就是不健全的。
因而,农村低保,迫切需要社会治理的全方位关切。一是低保政策的设计亟须细化和差别化,让现有低保政策的粗线条大轮廓,都够精细化为润泽所有低保群体的现实福祉;二是熟悉低保政策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不妨走进基层转变作风,一竿子插到底,弥补基层农民不熟悉政策和村委会办人情低保的瑕疵;三是中央财政对于低保的拨款要全额到位专款专用,地方财政也要不吝参与进来。
把地村低保的好经念好,好事做到位,是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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