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纪委书记马立军等5人遭到不明身份男子的殴打。该所工作人员称,南京市建邺区住建局下属单位试图强拆时将马立军殴打。建邺区住建局通报称,与该所发生冲突的是施工民工,该局不知情。南京市南湖派出所警员证实,此案已立案,正在侦查中。(1月13日《新京报》)
普通百姓遭遇强拆,已经不是新闻;被人殴打甚至发生死人惨剧也变得稀松平常。现在轮到了正处级事业单位,连纪委书记都无端遭到殴打。是谁蛮横无道?又是谁无限骄狂?答案很明晰,地产资本很蛮横,权力很骄狂。
任何一起强拆事件,都逃不过两个步骤:首先是权力拍板,然后是开发商充当拆迁先锋。冲到一线的拆迁人员,用暴力方式强拆,是一种必然。所以,无论主管拆迁的权力方对强拆暴力是否知情,都难逃内中责任。
暴力和法治从来都不兼容,尤其是在权力阴影中浮荡的暴力,更是公民社会之耻。如果说,普罗大众被权力睥睨,被暴力蔑视,是人治时代的残留。那么,体制内的事业单位被强拆,纪委书记被殴打,则有更为强烈的讽刺意味,这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大水冲了龙王庙”,而是验证了颠扑不破的逻辑---若法治不健全,则所有人的权利都不能保全,无论你是官还是民。简而言之,权力骄狂下的暴力执法,受害者已经从底层民众开始传导至官员层面。长此以往,纪委书记挨打绝非孤例。在特定情境下,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乃至更高层次的高官都有可能遭遇这种突发而至而又蛮不讲理的暴力。
而且,这种暴力并不仅仅至于强拆层面。只要法治不健全,只要权力骄狂,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能发生。之前发生的副厅官夫人被打就是明证。理性的法治社会,权利至上的公民社会,也许杜绝不了暴力现象,但绝不会出现和公权脱不了干系、侵害公民权利的暴力。
讽刺的是,当纪委书记都成为暴力殴打对象的时候,普罗大众面临的是无以复加的心理上的恐惧。小民们的逻辑是自然的,既然骄狂的权力连“自己人”都毫不留情,生存在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权利又如何得以保全?
故而,纪委书记被打是一面镜子,所折射的社会现实让人深思。
其一,强拆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渊薮,这一矛盾已经从城郊失地农民的哀叹到城市“钉子户”的抗争,延烧到单位组织。可以说,强拆不除,将会在城市里激燃起民怨的怒火,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值得一提的是,消弭这一矛盾,仅靠个案处理的方式是没有用的,只有靠立法层面的禁绝、良法善治的配合才能解决。其二,权力放弃土地财政,回归公正中庸的轨道,割裂与资本的勾连,体恤民众,尊重权利,才能杜绝一切损害公权公信的暴力强拆行为。其三,面对暴力行为,谁也不能旁观。因为一起暴力事件,就意味着整个社会系统的权利短板。即,在权力无限骄狂的语境下,无论是高官还是平民,都有可能是暴力的侵害者。
因此,任何一级的有权者、执法者,都应深刻反思和警醒,慑服于法律,莫放纵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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