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卫生部医管司5日公布的《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2009年8月6日《东方早报》)
预约诊疗的针对性很强,就是通过“预约”手段,整合善用公立医院资源,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服务,使患者能够享受公平均等的医疗权。这一诊疗方式首先从三级医院开始,在10月份就将进入践行阶段。这意味着预约诊疗服务充当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先锋排头作用,这无疑给了患者相当的愿景。毕竟,酝酿多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到了该破题的关键时刻。
有破才有立。从《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文本分析,如果预约诊疗得以全面落实,确实能够解决看病难的痼疾。但问题在于,对于这个尚处于纸面上的预约诊疗服务,目前只有原则性的述及,而没有细则性的操作规范。一项即将付诸实施的全国性举措,如果摸着石头过河,各搞各的预约诊疗,恐怕会导致千人千面的乱象。这样的预约诊疗无法进行有序的评估和检查,当然也无法实现解决看病难的民生难题,反而会滋生其他的后遗症。譬如大家都去预约名医诊疗,名医资源会变得更为紧张,其他的医疗资源则会被空置,误了患者之病不说,还会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不均。
因此,施行预约诊疗服务,不仅要有良善的目的愿景,也要有保障这一举措的实施细则,也要有统一可行的实现路径,更要有技术手段和信息平台支撑。就此而言,这项医疗服务,当前只有权力主导下的起点和理想主义的终点。要把这两点连接成清晰的路线图,还需要各三级医院主动自觉地去“填空”。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更不能在决策和打了发令枪后就大撒把,还要费尽心力去担当起全过程的风险监控责任。
问题在于,起码从目前的文本信息看,还看不到能够确保预约诊疗服务有效施行的好手段和好办法来。公示于众的,无非是要求医院门诊诊疗科目信息公开化,方便患者选择预约;或提高预约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号的比例;或对特殊病人,急如诊病人、高热病人、重病员和65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病员等,应重点作出安排;预约诊疗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等等。
这一系列原则性的规定,到底还是空泛的说辞,充其量是道德化的劝诫,很难让习惯市场化生存谋利的医院去自觉执行。譬如,现在的医院门诊,诊疗信息也已经实现了挂在墙上的文本公开,无论是专家门诊疑惑是收费项目,患者都是清楚和知道的。但是,对于很多专家和名专家,很多患者也是望墙兴叹,根本挂不上号。可见,诊疗信息面上的公开化并非解决看病难的主因,而是要医院公开稀缺医疗资源为谁所用的潜规则。将暗地里流失的医疗卫生资源晒到阳光下,整合为大众资源才更有效。至于对特殊病人的关照,医疗收费项目的合理,在任何时候都是医院应该恪守的职业准则。可惜,在市场化过度污染的情境下,这样的基本规则早就失去了意义。
当前社会看病难的痼疾,从根本上讲是体制病。一些治标的道德说教、伦理准则根本无法触及病灶根本。松动体制的预约诊疗服务,算是疗治看病难痼疾的特效药。但是,好的思路和想法,还要靠好的细则制度去规范和落实。否则,就会被体制同化,再好的良药也会尽失药性。
本文刊于8月7日西安晚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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