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昆明“外语新政”的公共治理之惑

(2009-08-05 06:37:19)
标签:

杂谈

    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近日推广“外语新政”,要求昆明市50岁以下公务员必须学习5门外语,同时掌握计算机和普通话。对于昆明市的公务员来说,今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每周有几天晚上将必须在课堂上度过,集中学习五门外语、普通话和计算机,以便接受来自工作的考验,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但他们不能不重视 ,因为掌握外语、普通话和计算机这3项水平的高低都将作为公务员升迁与考核的凭据。(8月4日《广州日报》)
    谁说公务员是铁饭碗,昆明公务员的饭碗就很难端。因为这个市50岁以下的公务员必须学习5门外语,还要同时掌握计算机和普通话。后两者倒不在话下,电脑办公和用普通话交流已是“办公室的常态故事”,只要公务员们稍加注意即可做到。但是要求公务员学习5门外语,而且是“必须”,这难度那是相当得高。
    不要说50岁以下的公务员,就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从小学到大学英语学了十几年,大部分人几乎还是处于哑巴英语状态,难言“掌握”。在此语境下,让50岁以下的公务员学习5们外语,这样的要求很不现实,简直就是一厢情愿的超现实主义。这种带有强逼意味的公共治理存在着手段和目的不合辙的尴尬。
    诚然,公务员的外语水平越高、多语交际的能力愈强,普通话和计算机掌握得越好,越能体现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也更能做好本职工作。但是,公务员毕竟不是翻译、计算机专家和播音员,而是在具体工作岗位上的办事人员。只要其熟悉本业的业务,掌握工作流程,遵循制度法则,确保做到德、能、勤、绩、廉,就已经称职了。也正因为如此,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考核有严格的规定。昆明的“外语新政”,将五门外语、电脑和普通话纳入到公务员考核范畴,也有僭越公务员法之嫌。更重要的是,这种僭越或者侵凌,恰恰折射了这种公共治理的瑕疵所在:偏离依法行政的法治轨道,偏执追求公务员个体的能力素质。这种治理,追求的是能人治政,而非依法行政,其治理内涵依然难脱人治情境。
    再好的人治也是有问题的,何况这样的苛刻人治不仅违逆法治也不合人文关怀。让人到中年的公务员们集体去学外语,而且一学就是五门,还有电脑和普通话,这样的压力自然是苦不堪言。重压之下的痛苦学习也很难取得实效,只会滋生怨气。
    而且,公务员们将精力耗费于外语、电脑学习中,连带影响正常的工作。在压力和怨气萦绕下,公务员们的工作态度和效率恐怕也难尽人意。
    一种治理有如许弊端,且不合法度又违人愿,这样的“新政”难以维持,更不能实现善治。
    公共管理是一门科学,决策过程更是一门艺术。但无论科学也好,艺术也罢,评价公共治理应有三大原则:一是必须契合法治,既不能打法治擦边球,更不能侵凌法规制度;二是必须要秉承人性化管理,不能对个体权利构成打折或损害;三是要有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昆明“外语新政”,除了清晰的官员个性,乏见法治共性和人文属性。这样的公共治理,在现实中能挣得相当的关注,却难以获得足够的掌声。
   
   本文刊于8月5日时代商报、西安晚报、重庆时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