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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引发的多元表达体现社会进步

(2008-12-05 07: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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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文刊于12月5日西安晚报

    日前,云南楚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处长杨凯以网友的身份发帖《燃油税改税需慎之又慎》,他认为目前还不是顺利地让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的最佳时机,若贸然开征燃油税,会充满了危险和隐患,为此,他提出了14条反对开征燃油税的理由。记者连线当事人,他坦言希望提供更多具体情况供大家了解和讨论。部分网友则认为他是为既得利益集团代言。(12月4日《新快报》)
    燃油税,一个十多年前就已经纳入法治考量的税种,多年来一直未能实施。究其根本,乃是税费合并会造成牵一发动全身的利益震荡,尤其稽征收取养路费的数十万人无法安置。在高油价时代,燃油税更是制造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因而被长期搁置下来。在油价走低时代,燃油税重新成为朝野关注的命题,而且到了必须制定方案落实实施的迫切关口。近期以来,关乎燃油税如何征收,何时征收的版本很多,人多嘴杂,莫衷一是,而且都是援引权威部门的信息来源,已经造成了信息紊乱的公共困扰。但与此同时,也表明公众对燃油税问题关切之中,公共舆论对燃油税的表达充分多元,决策机构对燃油税的出台异常慎重。总之,代表了一种多元语境下的社会进步。
    在此情况下,云南楚雄交通规费稽查处处长发出反对征收燃油税的14个理由,其实是这股多元声音中值得尊重的一种。是费改税决策中必须考虑到的民意因素。必须指出,一个合理的法治社会,就应该让各阶层的民众最大限度地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呐喊,这种表达如果是抽象的道貌岸然,反而显得虚伪杳然,真切、自然甚至是偏私的呼吁才更诚实可信。只有各阶层的声音自由的吼出来,才能真正地实现利益的平等博弈,才能形成妥协共赢的和声奏鸣,建构于此的立法和政策设计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才具有公共性的最大交集。
    所以,这位处长大可不必回避自己是替交通规费征收的团体讲话,公开承认自己是这个利益群体的代表很正常也很让公众理解。在费改税的问题上,消费者期望的是油价更低一些,税率越低越好;决策者则意在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实现更广泛意义上的公平;处于利益关节点上的相关部门或忧或喜或赞成或反对,都是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的正常反应。
    笔者无意评判这位“老交通”列举的14条反对理由的对错,只是觉得他的勇气可嘉,他的表达可敬可爱。更为合理的逻辑深入就是,作为一个基层官员,能够如此大胆地公开自己的意见,事实上是社会提供了能够自由表达的平台机制。这个机制,就是社会的进步,是中国政治文明潜移默化结出的民主增量之果。
    一个费改税,牵动了全社会博弈的利益丛林,七嘴八舌的声音从民间各个角落发出来传上去,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就看决策者的智慧了。可喜的是,这一次中央也几乎是沉下心来,倾心听取来自社会的各种意见和建议。畅所欲言的表达,俯首贴耳的聆听,从而构成了权利和权力的和谐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近来燃油税征收方式的集中版本对比,人们发现广大公众的利益诉求得到了尊重,传说中的50%的高税率和每升1.5元变成了传说中的每升0.7角。虽然都是没有定论的传说,但是有关方面也没有否定。但终究昭示了一种倾向民生民意的趋势。还有就是,就在这位“老交通”发表反对意见之前,就传出安置24万养路费征集人员的方案。(见12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最新的消息则是,取消的只是二级公路的收费。可见,有关方面并未完全忽略“老交通”们的切身利益。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个有些贬意的俚语用在多元表达方面则具有十足的现实意义,多元社会鼓励多元表达,多元表达才有利于政策的设计,才能体现社会的进步和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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