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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自治模式为何夭折?

(2007-04-22 08:38:47)

 

    与中国以行政力量管制小商贩相比,发达国家的城市管理中多靠商贩自治,同行互相敦促,遵纪守法,善待顾客,保持环境,缴纳税费。北京市崇文区革新西里小区也曾尝试过这种思路,并且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商贩们珍惜机会,爱护环境,居民们在生活便利的同时,重新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对于小商贩的态度代表了普通居民的态度,它与小商贩之间的互信协议也表明:城市居民与小商贩之间能够达成互利互惠的局面。(4月21日《财经时报》)
    遗憾的是,这一有益的尝试并未入城管和街道办事处的法眼。他们反对的理由是这一自治模式不符合现行的某些规章制度。按1997年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和2002年10月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无营业执照的小贩,和有营业执照但在户外摆摊的小贩都属于违法,城管部门可以对之查处。在城管部门堂而皇之祭出法的奇招之后,商贩自治模式也就不了了之。
    合情合理的小贩自治模式与公民利益达成了互利互惠的共识,是一种改善城市社会生活环境的一种有益尝试和理性改革。但是改革在和现行法规产生冲突的时候,城管和街道并未反思法规的陈旧和滞后,而是将改革叫停。表面看去,城管部门似乎做到了依法行政的无懈可击。但问题在于,城市摊贩治理已经成为全国性的难题。在全国各大都市如上海、重庆、广州纷纷出台或修正不合时宜的法规给予摊贩们足够人性管理的时候,首都城管的刻舟求剑时执法就显得不合时宜和可笑了。法治社会,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冷酷无情地排斥合情
合理的改革。从北京市商贩自治模式的秩序井然到被城管叫停之后的混乱再现,城管们祭出的“法规”已经暴露出了严重瑕疵。在这场“法治”颠覆“自治”的事件中,法治形式上的无懈可击带来的后果却充满无限讽刺。相较于城管部门的冷漠行政,小摊和居委会们尊重法治的行为更值得尊重,并未以自治模式的合理对抗不合理的法治。
    更值怀疑的是,城管部门以法治叫停商贩自治模式的目的并不单纯。包括基层街道,小贩们纳入他们的管理范畴,可以从商贩那里获取不菲的管理费用。而小贩们和居委会达成的自治管理协议,斩断了城管和街道对小贩们的管理权。而这不仅割断了城管和街道的利益脐带,还造成了他们权力的失落感。这才是城管和街道反对商贩自治的主因。以法治的名义维护讳莫如深的人治私利,城管部门和街道作为充满了言不由衷的伪善。
    是以冷漠和带有瑕疵的法治强制将小贩们无奈逼成和城管打游击的城市边缘人,还是给予小商贩们更有尊严的生存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各地城管和基层街道亟需深思的课题。在全国人口流动不可遏止的情况下,商贩们应该成为城市管理者善待的城市生态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北京商贩自治模式的有益实践事实上化解了城管部门的执法难题和社会压力。颠覆这样的执法环境,是在驱使小商贩们无序经营。以乱求治,不仅愚蠢,且让人怀疑内中的执法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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