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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汽车何以成为城管座驾?

(2007-03-30 08:31:40)
标签:

违章汽车

城管座驾

打屁股


    两年前,汽车在路边失踪,车主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年后,失踪汽车在街头现身,竟已成为当地城管执法人员的座驾。在经历了28个月的等待、承受了数万元损失后,车主才知道:原来当初自己的汽车并不是被盗了,而是因占道被城管拖走了。这样戏剧性的怪事,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这起怪事的蹊跷之处还在于,两年前车辆被拖走时,城关部门仅仅是用粉笔涂写告知。且不说这种行为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法,单就此车成为城关座驾,什么样的解释都已经是枉然。里程表上多出的2万多里里程和破旧的车内装饰都在戳穿当地城关临时借用的谎言。人们痛惜地看到,这不仅是一起典型的执法失范和权力侵凌权利的标本,还是权力侵夺公民私权的恶劣案例。
    何以如此?这显然不仅是程式化的执法者素质低下所能解释或掩盖的。因为拖车者个体的执法素质低下完全可以通过城关执法环境的完善或者执法监督得以纠正。但事实上,那种拖车的随意和粉笔告知的模式更像是一种习惯,而且是无人问津的习惯。因而,如果说执法者素质低下,也是一种普遍的低下,是执法恶习在当地城管中无意识的蔓延。唐柳宗元言“苛政猛于虎”,现代意义上上的权力傲慢和放浪形骸则形成了一种权力对权利毫不忌讳毫不脸红的强取豪夺。
    当车主发现自己的爱车被执法者的城管以公共权力的名义占用时,一种不可原谅的权力窃取已经形成。被无端糟蹋的个人物权和被漠视的其他个人私权就已经无法得到原样的恢复。虽然当地城关最终的经济赔偿、言辞上的道歉和对占用者的处理算是给了车主一个交代,但这不过是亡羊补牢时的行政救济,影响之法公正的痼疾并没有肃清。一是在事发东窗之后,当地城关并未认识到自己的执法瑕疵,而是百般辩解。如对其拖车用粉笔告知的做法当作是一种习惯,而回避其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法中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的规定;二是以谎言掩盖自己的执法错误。如该城管办公室主任将使用车主的车称作“临时调用”,而且仅此一次,对“里程表为何多了两万多公里,内饰、车锁为何被更换”而闪烁其辞;三是顽固坚持这是依法拖车。如此等等,说明当地城管并没有反省意识,并没有认识到执法权力怎么用系于谁的简单道理。当掩盖真相和逃避责任成为一种顽固的投机自保手段时,充溢其脑壳的将是弥漫的私利意识,公权的严肃性和依法行政的职责又如何占领根植其思维深处。结果自然是集体无意识的执法失范。所以,当地城管若仅仅将板子打在某个违法城管队员的屁股上而撇清城管部门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一种断尾求生的自保手段,并不能肃清类似的执法错误重演,反而会使执法权力滋生更大的侥幸心理,从而使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得不到根本的改变。所以,真正该拷问的是当地城管整体的执法素养和执法环境。而执法环境和执法素养整体的低下恰恰就是违章汽车成为城管座驾的根本原因。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古哲之言阐述的是权力的道德属性,内蕴的是权力率先垂范的根本。在现代中国法治社会的情境下,除了道德规范对权力的约束,法治的中正庸和乃是执法者更不能忽略的根本他律因素。考之郑州市管城区的作为,乃是犯了法治和道德的双重忌讳,从而使得本来平衡社会正义的执法作为异变为侵害公民私权和公共利益的结果。这种尴尬不仅使名声蹇窘的城管形象更为恶劣,也为其他执法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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