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第一财经》上面对SOHO中国及其总裁潘石屹关于SOHO上市过程的报道,当中谈到潘石屹先生在解释SOHO中国虽然土地储备不多,但是是如何的品牌化及独特经营模式的内容,里面特别指出:SOHO中国的经营模式就仿佛香港的太古地产,前者在北京的CBD进行收益空间巨大的商业地产的开发,后者则在香港类似的黄金旺地进行商业地产的开发,换言之,太古地产如此成功,SOHO中国有岂能不被大家认同?
我想这样的类比实在有失偏颇:对比SOHO中国和太古地产,我们惊奇的发现,SOHO中国和太古地产取得的土地位置的确有类似之处,但是两家企业在这样黄金宝地的开发模式上有天壤之别,SOHO中国是简单化地产开发,一卖了之;太古地产则采取商业地产开发经营的模式,一点都不卖,赚取长期收益,这样模式的差别决定了SOHO中国和太古地产商业地产模式的巨大差距。
SOHO中国只能一平方米3、5万一次性卖出赚钱,获得开发利润;后者则每年一平方米1-2万的租金收入,长期获得稳健成长的收入;SOHO中国要想实现太古地产的利润率,需要企业高频率进行简单开发流程,但有个前提,那就是SOHO中国在中国可以找到无群多CBD的土地,否则SOHO中国长期赢利能力一定低于太古地产。
前两天写博客,我认为SOHO中国需要调整策略,现在对比太古地产的模式,这就是必须了。
另外,SOHO中国把CBD都卖的象马蜂窝,也实在对这个城市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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