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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房欢呼 |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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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 二手住宅
宗数 面积 金额 均价 宗数 面积 金额 均价
全市 18870
荔湾区 1760
越秀区 846
海珠区 3438
天河区 3540
白云区 3466
黄埔区 530
一手住宅 二手住宅
宗数 面积 金额 均价 宗数 面积 金额 均价
全市 83793 924.65 583.96 6315 75199 619.93 210.73 3399
荔湾区 4149 36.11 22.68 6280 - 47.45 15.13 3189
越秀区 4937 45.75 42.17 9219 - 68.43 32.11 4692
海珠区 17498 187.09 133.84 7154 - 95.01 34.90 3673
天河区 16737 183.48 154.40 8415 - 119.46 52.84 4424
白云区 13464 149.86 90.61 6046 - 82.08 24.36 2967
黄埔区 3690 33.95 17.22 5073 - 13.02 2.81 2157
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 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抑制我市房价过快增长,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协调、规范发展,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一)从2007年开始,连续3年确保全市十区每年供应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
2007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07平方公里,住宅供应总量达到建筑面积1250万平方米,其中,全市十区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4.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058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
(二)加大新区和县级市的住宅用地储备、供应。
按照“东进、西联、南拓、北优、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副中心和新区建设,以及配套轨道交通发展,加大番禺、花都、萝岗、南沙4个新区在全市十区中的住宅用地供应比重,加强广州新客站地区、广州新城地区、白云湖周边地区、白云新城周边地区等重点新区的土地储备、供应。
支持增城、从化加大住宅用地的储备和供应,增城、从化市2007年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29宗,用地面积6.28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980万平方米。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土地储备和整理。
进一步加大政府土地储备财政资金的投入,在2006年的基础上,2007年计划较大幅度增加土地储备财政资金的投入。
在坚持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市土地储备和整理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土地储备和整理的具体作业模式,调动区级政府及社会力量,在市政府指导和管理下参与土地储备和整理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储备和整理的速度和效率。确保2007、2008年分别完成全市十区实物储备住宅用地6平方公里以上,满足住宅用地的需要。
(四)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户型结构,加快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
针对近期商品住宅供应量偏少的问题,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扩大今明两年商品住宅供应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中,凡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户型结构要求,或者按照国家“双限双竞”政策开发建设,并承诺加快建设速度,于近期投入市场的,政府将给予优先服务和激励政策。
(五)进一步发挥二手住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在市场供应中的调剂作用。
规范引导二手住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引导市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缓解对一手商品住房市场的需求。
(六)促进现有空置住房的销售。
目前全市现有空置住房建筑面积179.68万平方米、约1.5万套。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措施积极推动盘活房源,以增加市场供给。
二、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确保完成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计划。
(一)2007年确保完成政府投资15亿元兴建的6116户、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全面解决2005年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双特困户”是指市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2008年结合新社区开发再建设一批廉租住房,确保今明两年全部解决我市“双特困户”住房问题。2008年以后新增的“双特困户”,当年出现、当年解决住房问题。
(二)2006~2010年,计划动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40万平方米、10.51万套,基本解决全市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在2006年动工建设7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07年再动工建设13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194.1万平方米、2.3万套政府保障型住房,明后两年陆续交付使用。2008年再计划动工建设10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264.4万平方米、约3万套的政府保障型住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的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允许部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住宅用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多渠道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严加监管,规范申请、审批、建设、销售等各个环节,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单位利用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供应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房源必须由政府监管处理,统筹调剂供应给社会其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置。
(四)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有的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调整,积极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07年,推出白云区松洲、海珠区新港中路、天河区车陂广氮和珠吉4个新社区项目共39.28公顷用地,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建筑面积共计约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在公开出让部分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公开出让条件,由竞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凡于今年内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并于今明两年投放市场的,除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优惠政策外,政府将提供优先服务和一定的激励政策。
(五)加强和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申请,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违规购买、利用政府保障型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切实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真正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加大闲置土地收回力度,盘活再利用存量土地,增大老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
2007年,将公开出让16宗居住类闲置用地,用地面积72.44公顷、建筑面积102.96万平方米;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再利用16宗烂尾地,用地面积11.35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可在老城区合计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
四、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
在坚持政府主导和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围绕实施“中调”战略,引入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步伐。
在试点的基础上,明确政策要求,坚持“片区改造为主,片区改造与零散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危破房改造与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改、建、管的和谐统一。确保2007年完成22.8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和越秀区解放中危旧房连片改造任务,并启动荔湾区恩宁路地块、越秀区东濠涌地块、海珠区南华西地块3个危旧房连片综合改造项目,总改造面积约17.65万平方米。
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有序推进试点村和珠江新城、白云新城、广州新城和河涌综合整治涉及的“城中村”改造。
五、加快用地和房屋建设审批
国土房管、建设、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力求实现商品住房开发审批流程总体时间大幅缩短,加快住房特别是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给。
(一)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全流程中,包括用地、规划、建设、销售等所有环节,涉及的业务部门应互相配合,科学合理衔接审批环节,采取并联审批等有效措施,保证所有环节的办理时限有较大缩减。
(二)各职能部门建立商品住宅项目电子档案,部门内部各业务处室在办理不同审批环节过程中,避免开发企业多次重复提交相同资料。
(三)加强职能部门之间以及职能部门内部相关业务处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有关批文的内部电子化查询,缩减开发企业资料送审所耗费的时间。
(四)由市政府牵头,市监察局、建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组成,成立效能监察小组,对简化开发审批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
成立由市建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楼盘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房地产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促使商品住宅加快投放市场。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依法打击闲置土地、擅自变更规划用途、违规交易、故意延迟发售、恶意炒作、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
七、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全面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和宏观调控成果。大力宣传我市稳定住房价格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工作思路、措施和决心,增强政策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土地出让、商品住房供应量、基准地价、基准房价等信息。倡导节约、集约用地,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促进市场理性发展。
在政府大力要求正确宣传引导和扩大供地的通知下,万元房还能站的挺直吗?
此外"对当前工资满意度及工资差距等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对当前工资状况不满意的达96.5%;认为国有垄断行业工资差距最大的占73.5"----广州日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大力鼓吹万元房的合理,鼓吹未来房价继续上涨,是否违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又是否违反了广州政府为民的行为初衷?
诚然,每个人有自己的立场,作为房地产从业者,希望市场向好是个正常的愿望,但是,如果盲目地鼓吹和中央,和市政府,乃至和现实情况相背道而驰的未来,是否有一点对和谐社会破坏的意思?
说了数据,再说文章.
关于赵先生大谈如何保值,我只想问句,赵生你有没有用一点点时间研究过东京,香港在房地产炮沫破裂后,经济的趋势?最简单的,赵生你又有没有看到97前后大量香港投资客到广州炒房结果烁羽而归?
关于投资,考虑的是成本,现金流,还有是市场趋势.实在点说,现在的利率越来越高,代表通涨加剧,但是实际的居民工资并没有巨大的提高.那么人们还是否坚持用掉吃饭坐车的钱去购买房子呢?此外,利率的不断上调,对于用贷款投资为主的投资客又是否是利好?此外,投资客的目标是转手,而远远给不起高位接盘的市民们,又如何帮助投资客把房价推到更高呢?
要谈国际化,升级;全民投资,首先要解决居民的生活支出!
如果我们还沉溺在所谓的保值,稳定幻觉的时候,那么大跌来临的时候,悔之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