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业绩说明会信息解读
(2011-04-14 1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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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影视剧摊销自由现金流杂谈 |
分类: 个股分析 |
请问杨丽杰 :请问,影视剧的版权费是按什么期限摊销的?比如买一部电视剧花了1000万,分几年摊销,每年摊销比例是多少?
杨丽杰答
:版权的摊销期是根据取得的版权授权期而定,在授权期内平均摊销。
这样摊销问题大了。比如:1000万所买版权的期限为10年,按10年平均摊销。那么第一年及后续的九年计入成本都是100万元。而实际上,同行购买分销版权看重的都是影视剧新上市的热播,所以该版权分销的收入都发生在第一年,其它九年不会再有这笔收入(即便有也是第一年的零头)。
公司对这样记帐的解释是“购买版权是媒体库”,似乎符合会计规则。但事实上是把主要收益计入了第一年,而把主要的成本计入了后续几年。造成利润虚增。
举个例子:
乐视于2010年用8000万元购入了一批2011年影视剧的网络播影权,版权期限为5年。其他同行为取得网络播放权,在这批影视剧正式播影前以10000万元向乐视网购买分销版权。于是乐视从这批影视剧版权分销中净赚2000万元,并丰富了影视资源存量。
可是乐视把8000万元购入的资产,只在2011年摊销1/5,即2011年计入成本1600万元,而版权分销收入10000元则全部计入2011年。如此计帐,乐视2011年在这8000万元影视剧上,版权分销就净赚了8400万元。
两种算法利润相差4倍多。如果版权期限是10年,则相差9倍。
如果乐视在版权分销中真的赚了钱,如此计帐只是放大了利润。如果8000万元的版权只取得分销收入5000万元,按此计帐,2011年版权分销将赚3400万元,利润率是210%(3400/1600=2.1)。而真实情况是乐视在这笔版权中亏损了3000万元!
在乐视网的年报中,找不到版权的期限和分销的利润率,所以无法算出其版权分销的真正盈亏情况。但可以推算出乐视如此计帐的毛利盈亏平衡点:期限三年的版权对应分销毛利率至少为200%,五年版权为400%,十年版权为900%。而达到上述所谓的毛利盈亏平衡点公司仍然是亏损的,因为还有税收没有记进来。
其实版权购买、分销,和买进原材料加工产品卖出是一个道理。买进版权,通过分销取得利润,在媒体库留下一批旧影视剧。买进原材料,经过生产销售取得利润,剩下的是一些有一定残值的边角余料。影视剧的热播就在首播那一个月左右,首播体现了其价值的绝大部分;首播过后,影视剧不再吸引眼球,其残值和加工产品剩下的边角余料没有什么质的区别。
如果乐视把购买版权的成本与分销收入在时间上对应起来,如购买成本的90%计入当期成本,10%分摊计入后续几年,那才是真实的利润。
其实,乐视的《现金流量表》才真实地体现了公司的利润情况:2010年经营性现金流量6548.5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资本性开支,主要是购买影视剧版权开支)-26348.14万元,公司自由现金流,也就是经营过程中取得的真正收益是-19799.5万元。也就是说,公司2010年实际上是亏了约2亿元。同理,公司2008年、2009年实际上分别亏损了-1539.14万元和-4477.39万元。
乐视不过是把当期经营成本计入了长期资产投资,造成了利润虚增,却把隐患留到了后续数年。改变会计计帐方法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利润,但变不出真金白银,今天的窟窿迟早要暴露出来。而现金流是骗不了人的,不管乐视还用了什么方法粉饰利润,自由现金流都会告诉我们她的真实经营情况。
所以,乐视的高增长还在梦中,只能当做题材股来炒作。想玩价值成长投资的朋友,还是远离她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