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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放”凭什么?

(2009-02-11 22:19:40)
标签:

爆竹

火灾

安全

文化

分类: 杂文时评

正月十五晚八点三十分,位于北京京广桥附近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附属文化中心发生火灾,直到次日凌晨两点火灾才被扑灭,结果造成一名消防员遇难,七人受伤。昨天上午,北京市消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火灾是由于现场内业主单位的人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烟花所造成的”。

 

一家大型网站的调查显示,约百分之六十八的人认为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百分之十八的人反对禁放,百分之十三的人认为可有可无,还有百分之一左右的人对花钱买点火刹那间的快感不关注。北京的一位网民认为,燃放烟花是有喜庆的一面,但是北京人口密集,带来的危险会明显升高;同时,燃放烟花还会造成环境污染,消耗大量的财力,有禁放的必要。山东的一位网友也认为庆贺新年和元宵,应该换一种喜庆且比较安全的仪式。今年是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四个春节。可以说,烟花爆竹的禁放之争再起波澜是避免不了的,说不定还会弄到一个月以后的“两会”上去。

今天中国青年报发表两篇文章,也是一“禁”,一“放”。赞成禁止燃放鞭炮的不用说理由多多,可是反对再次禁止的也是理直气壮。不过,若是简单说起来,这件事还真不好办,若是再考虑到老百姓过年图个喜庆这个传统,要说过年没有个爆竹声好像有点缺少人情。不过,是禁是放还要从一个城市的最大利益着眼,还要看对公共利益以及多数人的个人利益是否会造成损坏。如果开放,那么有没有什么无可置疑的措施来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呢?最后,也是一切的根本就是要考虑到现实,脱离现实来制订法规或者政策,贯彻起来势必难有好效果。

北京的现实是什么?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倒去年年底北京的户籍人口是一千二百二十九万九千人,外来人口是四百六十五万一千人,两项之和为一千六百九十五万,相比之下北京的面积是一万六千八百〇八平方公里,按照这个数字计算,每平方公里差不多是一千人。据说,城区人口密度是远郊区的八十多倍,城区有多少人口恐怕不难想象。其次,人多带来的住宅、车辆、学校、机关、写字楼以及公共设施就多。每平方公里本来已经有了一千多人,再盖上这么多房子,再修几条路,还能有多少供人们可劲儿放呢?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恐怕越来越多,因为北京有关部门表示将不会采取行政措施去限制人口。与此同时,烟花鞭炮的威力越来越大。有个朋友就跟我说,她家附近有几个会所互相攀比,你放十万响,我比你放得还要多,不超过你不罢休。当然,由此造成的空气污染、火灾隐患以及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就不用说了。除夕那天晚上,我出去办点事情,楼门口放炮十分钟不停,不仅影响他人出行,而且还下得人捂着脑袋狂奔。据悉,今年春节仅从除夕零点至正月初五的二十二点,北京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一百零三起,受伤四百零三人。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应该如何去做一目了然:为了城市的公共利益,为了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市民的安全,应该下大决心禁止燃放。不过,说到这里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就是,禁放就像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管理一样,不仅需要北京下决心,周边地区也要做一些协调工作;没有周边地区的配合,北京禁放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这已为历史所证明。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对烟花爆竹一禁了之未免简单粗暴。反对者认为,烟花爆竹不管有多大的危害,归根到底是人造成的,是由于人的违法违规所致。说到烟花爆竹不好禁止,传统意识肯定是少不了的,正所谓“习俗的生命力是非常强大的”。反对者还以此前一些城市禁了又放来说明这种习俗或者说这种民意是不可违背的。

乍听起来,反对者的道理颇为充足,似乎难以驳倒。我也不想说很多,就想问一问,人祸应该如何避免?靠市民的觉悟还是靠政府部门的管理?有网友反映,有人从楼上扔鞭炮,有人干脆救灾楼道制造响动,把墙壁炸得千疮百孔、垃圾满地;有的人往马路上扔炮竹,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威胁;有的人专挑震耳欲聋的鞭炮来放,以追求声音效果;有的人清晨三四点钟还在放个没完没了,搅得邻居不得休息。这些人祸如何避免?难道这个城市每一平方米都派上警察?实际上,即便每平方米都有警察监督也未必管用,中央电视台新址火灾不就是燃放者不听警察劝告才发生的吗?管了没听跟没管有什么区别?警察管都没有人听,谁管才有人听呢?我们国家的警察能用枪械强迫老百姓按规矩放炮吗?如果不能强迫,如果燃放者不听劝告,是不是中央电视台新址火灾的事情还要发生第二次、第三次…...? 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燃放烟花爆竹毫无公共意识、他人意识,一方面警方劝阻难以奏效,如此限放跟全面开放、跟没有人管理有什么区别?不放炮的人的利益又该如何保证呢?公共利益又置于何地呢?

有人会说不是不想禁止,主要是传统势力太过强大,前几年若干城市禁了又放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看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要说传统的东西多了,过去穿了多少年的长跑马褂现在怎么不穿了?不还是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而改换新式服装了吗?北京的城墙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也不是因为阻碍城市建设而说拆就拆了吗?说点历史更久远的,中国女人裹小脚,有人说从隋唐时期就开始了,还有的说从夏商周时代就存在,历史恐怕要比放鞭炮长得多吧?可是一解放不是也说改就改了吗?现在还有哪个年轻女性再去裹脚?传统势力难改不假,可是再传统的势力,只要不利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没有不能改掉的,关键是看愿不愿去改,有没有决心去改。

 

综上所述,燃放烟花爆竹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城市利少弊多且危害极大。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制造者不遵纪守法,燃放者又缺少自觉性,管理者又不能有效管理,我们恐怕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我上初中的时候,一到考试两三个老师站在一个教室里监考,到了快毕业那半年,我们班再考试就不用老师监考了,同学们有了自觉性。现如今呢?一部分考生的作弊水平比过去不知高多少,可以说无孔不入,没有监考可以吗?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一样,没有人监管,没有有效的监管的开放同样是行不通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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