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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实际——评北京第十二届国际图书博览会

(2005-12-21 20:58:12)
分类: 版权贸易

北京第十二届国际图书博览会于91日至5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作为参加本次图书博览会(下称“北京书展”)的一个版权经理人,我想谈谈我的看法。当然这些看法更多地是从版权经理人角度来谈的,而且关注的地方也是与版权交易有关的地方或者与之密切相关的地方,因而难免出现有失偏颇之处,还请同行指教。

 

一般的印象

 

世界上的图书博览会每年举行不少,功能主要是展示图书与版权贸易。北京书展也不例外,一切安排照理说应该是体现这方面的考虑的。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前几届的北京书展是在北京展览馆举行。那个地方除了面积小一些以外,其他方面还是很有优势的。起码,北京展览馆所在位置离市中心比较近,交通比较方便。书展期间,尤其是中午,参展人员如果要举行午餐会,也很方便,因为展览馆外不远处有很多餐厅。还有就是外埠或者海外参展能够方便地进入市区或者拜访朋友,甚至参观北京地区的出版社,因为北京的出版社大多数集中在西北部或者西部。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活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除了展出面积大且离飞机场近一些以外似乎找不出更多有利出版商活动的优势。令人头疼的是中午在战场周围找不到适合举行午餐会的地方,需要走好长时间才能找到像样的餐馆。

另一个令人沮丧的就是交通,下午闭馆的时候人山人海,根本要不到出租车。为了能够截到出租车,很多人不得不跑到展览中心十字路口。有一天,我闭馆之前跟一个朋友离开展览中心,走了很大一段距离等了二十分钟才幸运地上了一辆出租车。就连出租车的司机都说,这个地方一旦举行展览会,周边两三公里的地方都堵车,根本就没有办法走。有些书业的朋友为了参展方便只好下榻里展览中心方便的地方,这样一来要想会见朋友就比较困难了。有个上海来的朋友要来找我,不得不穿越北京城,从东四环到西三环,往返耗费好几个小时。

再有就是参展费比较昂贵,这令不少参展单位望而却步。据笔者了解,国内包括北京地区的一些大型出版社都没有参展,很大程度上就是觉得费用太高。所谓费用太高是与其提供的服务以及功能相比较而言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值 ”。有个新加坡的朋友就向笔者诉苦,说参展费太高,明年不想来了。国内朋友也颇有微词。一位展位在三楼的来自甘肃的参展商说,参展费那么高,前来参观的人却少得可怜。笔者转了一圈,感觉一层还可以,到了三层就比较冷清了。且不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费效之比这么差就会让一些出版商明年是否参展盘算再三。

还有,展场经常广播,这在法兰克福书展是没有的。在我印象之中,好像只有2001年发生“9.11“事件一个月的时候广播过一次,那是让大家为事件中遇难的人默哀。我们的书展则不同。要么高音喇叭播放广告,要么周围的展位举行活动。人家静悄悄在那里谈话,你这一广播什么都听不见了。这在法兰克福书展是不可思议的。这一切让人感觉我们感觉到我们不是在办书展而是办庙会。

造成这种局面原因很多,主办者恐怕是难辞其咎。据笔者了解世界上最大的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是由德国出版商协会主办的。出版商协会是为出版商服务的组织,所以不论是从组织上还是细微之处的考虑上都想的比较周到。相形之下,北京书展则不是这样。主办者写的是国家版权局等政府机构,实际上由一家图书进出口公司操办。大家可以想一想,图书进出口公司与出版商的关系犹如买主和卖主的关系,两者是有利害关系的。由其主办出版商参加的图书博览会,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难听的流行语

 

在国际书展上,有关版权贸易的会谈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书展上固然要谈生意,这种生意也是很重要,但是比这重要的更多。

版权交易与其他交易有很多不同,其中越洋不见面就进行交易是很常见的。不见面就能够做交易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在沟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任以及各自的声誉。所以,不论是海外的还是国内的出版商参加书展首先不是为了谈一两笔生意,首先是为了结交新朋友、会见老朋友,用中国一句老话就是“买卖不在仁义在”。只要双方有了交往、有了交情,很多事情就好说了。

去年有媒体采访笔者,问笔者准备谈几个版权。笔者站起来对她说来这里第一不是为谈生意,也没打算谈多少生意。对比着而言,重要的是加深与朋友的关系和感情。就像一男一女见了面,一见钟情的肯定有,更能肯定的是那是少数。多数人还是需要谈一谈的,也就是谈恋爱。只有双方相互之间有了了解,彼此可以包容,谈婚论嫁才能摆上日程。做生意也是如此。一锤子买卖好做,长期合作则是很难的,这就需要双方“谈恋爱”,谈到一定程度,自然是瓜熟蒂落。

去年笔者帮助一位韩国朋友在一个媒体上做了一个专访。今年笔者又为这个朋友找了一家媒体。在与这位韩国朋友约定时间的时候,她已经有约在先,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推掉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交情。笔者这位韩国朋友曾戏言,说笔者是她的广告部长。

前不久有个韩国代理商找到笔者,希望与我们合作。笔者回信说,我们也希望与期合作,但是更重要的是双方要有一种信任。这种信任绝对不是建立在一两笔生意的基础上。同时,双方还要尽力为对方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样双方的合作才能够长期进行下去。对方对笔者的回信很满意,第二天就来信说,希望帮助她联系两家中国出版社。笔者立即回信,其中一家我很熟,负责版权交易的人是我的挚友之一,另一家出版社虽然我不认识,但是电话已经找到,拨了多次无人接听。对方对笔者非常感谢。可以设想,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再来谈生意是不是障碍就会少很多?

然而,在书展上,笔者常常听到这样的问话,而提问的不光有媒体而且还有同行,更有上级主管机关。每当听到这样的“流行语”,笔者都感到很尴尬。“你们准备谈几个版权?”“签了几个合同?”“每年引进多少种?”这些问题可真够实际的。可是这些人提问的时候就不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换了你们,也是这样做吗?如果是为了谈生意而来就只能一锤子买卖,就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然而有眼光的版权经理人不是这种做法,而是着眼于建立友好关系。美国有一家著名的广告公司,就那么五六个客户,但是其合作时间有几十年。你能说他这家公司不是大公司吗?中国的古人都告诉我们,与其“结新知,不如敦旧好”。所以,笔者才认为精选合作伙伴并且建立持久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也正是因为这个愿意,笔者才将注意力放在与潜在客户沟通上而不是一两笔生意。

如今面对现实,我们不得不实际一些,但是我们如果在现实面前没有一点眼光或者没有长远想法,我们所要的“实际”也会越来越少,最终化为乌有——急功近利是不行的,就书展而言不论是主办者还是参与者都要摆好心态,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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