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举报食堂阿姨:坏制度激发人性恶的典型
(2018-10-25 15:34:12)
舒圣祥
一个成都某高校的女生,因为去食堂吃饭没带饭卡,央求用手机给食堂阿姨转账。令人意外的是,该女生扭头就把食堂阿姨给举报了。因为学校规定,只能用学校提供的饭卡进行支付,用别的支付手段就会被罚。食堂阿姨被罚款2万元,女生则因举报有功,获得奖励2000元。
这桩校园新闻,在网络上闹翻了天。虽然食堂阿姨没曝光女生姓名,但她不被人肉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许当初只是经不住2000元奖励的诱惑,却顺带称出了自己人品的价值,也就值这么点钱了。代价是什么,暂时不知道。也许学校会收回奖励,甚至在学校里再也待不下去。
我一贯觉得,利己主义并没有错,至少比那种口口声声的利他主义,显得诚实可信。但你对自己好,有个前提是,你也不能伤害别人。有些事情可能法律并没有划出明晰界限,你做了也不犯法,但是否伤害他人,心里不能没点儿数。说轻点是没有家教,说重点就是无耻了。
甭管这个女生,是有意要去钓鱼执法,还是事后发现的赚钱机会,其举报行为都十分卑劣。食堂阿姨予你方便,你怎能没心没肺地反身加害?当然喽,女生用手机转的钱,食堂阿姨最终是充公了,还是收进了自己的荷包,我们不得而知。若是确有贪污之举,也只能认罚。但一码归一码,即便食堂阿姨贪了那点饭钱,也丝毫不能减轻女生举报行为的卑劣程度。
举报帮你的人,本身就是人渣的行为;若充当学校“钓手”,去搞钓鱼执法,同样是在作恶。因为那是以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作为代价。搞到最后,要避免被算计,就只能人人算计,要避免成为猎物,就只能去当猎手,尔虞我诈,乌烟瘴气。失却了温情和润滑,社会就会变得冷冰和僵硬。
学校要防止食堂员工私吞饭钱,要堵住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这一点无可非议;但是,以重奖方式鼓励学生举报,是龌蹉的。这是在怂恿学生当坏人干坏事。以重奖诱惑的方式,让那些更需要钱的学生,对予己方便的人下黑手,其心可诛。这样的学校不是在教书育人,而是在“毁人不倦”。
这桩校园新闻,绝不只是个人品行差的问题,而是坏的制度激发人性恶的典型。想不明白,罚款2万后奖励举报女生2000,究竟是在奖励什么?奖励她过河拆桥的优良品德?奖励她骗弄食堂阿姨的高超骗术?还是奖励她践踏他人善意的冷血精神?抑或奖励她为学校创收净利1万8?
梳理一下,举报食堂阿姨的女生何以得逞。一方面我想是因为,像食堂阿姨这种想得不多的人很多,这不是什么坏事,若是大家都时刻提防着紧绷着,怀疑陌生人是否敌方派来的卧底,那才是不正常的社会状态;另一方面呢,就是坏的制度放纵人性,引诱人性恶的释放,这是最值得去抨击和改变的。还有一点,就是贫穷,它会扭曲人的行为,是万恶之源。
具体到个人,纯粹的坏人和纯粹的好人,其实一样少,大家都是利己的正常人。只不过,大家都受到法律道德和公序良俗的约束,更好的经济状况会改变我们“知礼节”的水平,更好的个人修养会刻画自己的红线,更好的制度安排也会让我们变得更好,让他律的约束慢慢成为自律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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