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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尽是享受,有时也能让人遭罪

(2009-04-09 20:26:47)
标签:

卡夫卡

《审判》

方方

《风景》

杂谈

分类: 读书

趁着放假,我想读本“经典”,便搁下好看的方方小说,拿起了几天前买的一本卡夫卡的小说《审判》,读完一个章节觉得非常奇怪,小说里的人与事都古怪得不合常理,神秘、荒诞得令人莫名其妙,对话像从前国外电影或话剧的对白一样虚假,根本不是正常人在说话。被捕的K先生不知自己犯了何罪,宣布的人也不告诉他,然后还任其自由,这叫什么“被捕”?K不认为自己有罪,可说的话已假设自己有了“案子”。他似乎不介意那是个什么罪名,更在意由于他给 房东太太及另一个女房客带来麻烦,可是表达歉意的结局却是迁怒于她们(竟然还想与那个女房客调情!)。第二章节《初审》仍令人一头雾水。K像个愣头青或神经病(书里的每个人都有点儿神经),可笑地打听审讯他的地方,更可笑的是在他所认为的审讯室里对着一群呆若木鸡的“陪审团”发表一通慷慨激昂、实际上空洞无物、更是二马天堂的“演讲”,跟个“二杆子”似的理直气壮、洋洋得意却根本不着调……就算他找对了审讯室,当他再次来到这里时,却因为洗衣妇跟一个学生争风吃醋起来(莫名其妙?)。K在门房的引领下走进法院办公的地方,看到一些被蚀干了自信的被告和装腔做势的办公人员(问讯处职员),本来身强力壮、无所畏惧的他似乎一下子变成了虚弱不堪的老人,靠人搀扶着才走出来,而一走出来他马上就恢复了精神头儿!《打手》一节应该是K被案子折腾得心烦意乱、头脑迷幻而产生的幻象,否则怎么他工作的银行的废物储藏室里会出现一个打手在鞭打那两个开篇出现的看守呢?

若是把这当成卡夫卡在描写K的心理来看,这不是太荒诞不经了吗?

如果卡夫卡想用这样的象征来表现司法机构的不庄重(在阁楼上)和腐败(污浊的空气),不是有些太拙劣了吗?不管怎样,小说要写得让人信服、显得真实才是啊!不合逻辑的人物、行为,前言不搭后语、像是哲学家般的梦话,折磨着我这个外国读者,那么作者本国的读者是怎么接受它并使它成为名著的呢?难道是译文没有传达出原作的特点?荒谬不能用荒谬的形式来表达,正像错误不能用错误来矫正一样。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问自己:值不值得为这样的书花费时间?

我实在受不了卡夫卡的《审判》了,理解不了这样的书怎么能够称为“名著”?

我不再折磨自己,重新端起方方的书,酣畅淋漓地看完了我至少看过两遍的《风景》,心才算从《审判》后活泛过来。

风景不仅仅指山青水秀的赏心悦目之地,乱七八糟的平民日子也能成为风景,就看你的眼睛怎么看。我之所以喜欢方方的《风景》,就是因为她把这种社会最底层的人的生活写成了风景,耐人寻味。小说的视角选得也很新颖,死去的“小八子”在窗下的泥土里欣赏着他的父母、哥哥姐姐在如何地打闹歌哭,将他们一个个地品评一遍,他们便活成了他眼里的和我们心里的风景;在这幅画里,“七哥”最为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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