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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追想

(2007-11-05 20:08:34)
标签:

文学/原创

教育

感想

张贤亮

《土牢情话》

 

 

本来多放一天的假,女儿非要上午回校,理由是有个同学过生日,逛逛街买礼物。我说小小的年纪老热衷于这些多耽误时间,她说好容易有个放松的功夫,我只好不作声了。我下午三点多给她打电话时,她和同学正在从大庆回学校的路上。她们坐的出租车,不是如我所希望的公交车——在她们眼里,我的想法已经不合时宜了。一会儿她们几个小女孩子将在龙凤公园对面的饭店里聚餐,庆贺一个同学的生日。近期的《读者》上有一篇文章,写了一个懂事的八九岁小女孩为得了重病的妈妈捡瓶子攒钱、大冬天里用卫生纸当袜子的感人故事,我不知女儿和她的同学们看没看过这篇文章,或者是看到了是什么样的感想,她们从这件事中能不能想到自己该怎样做等等等等。我们大人的责任是该让他们懂得降低物质享受的欲望、过简单生活的道理。

上午将要过去的时候,我把最后一篇西北自驾的文字发到博客上,我的《开车,去最美的地方!》也就完整地展现于众人眼前了——这一任务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成了我所做的最为重要的事情,现在它终于脱手了,却也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我倒是愿意总沉浸在那段日子的回忆里。但人的一生总是期望未来的生活更有声有色、多姿多彩,过去无论多么美好也已经过去了。多么恋旧的人,也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憧憬的——这是铁的规律。

我至少是第三次读《土牢情话》了,但可怕的忘性使我在此次阅读前只记得一个劳改的轮廓和作者所引用的一句格言,而“情话”的每个细节我全忘得精光——这书是怎么读的呢,而且还是我所仰慕的作家?那句格言是黑格尔的,是张贤亮让我知道了它。我觉得这句充满哲理的格言更像一首诗,像我记于小册子里一样镌刻在我的脑海里:“万古长存的山岭,并不胜于生命短促、瞬间即逝的玫瑰。”此次读完之后我还能记多久,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又忘了呢?不好说呀,十有八九是可能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张贤亮在这部小说里所奠定的写作风格,我是不会忘的——我甚至将他在每章前援引格言作为题记这一方式都照搬过来,曾一度用于我的习作之中。

夜色吞噬了石化小城,灯光不屈地意欲穿透这阴郁的黑暗,但最后星星点点地渐趋暗淡下去,也多亏了这微弱的毫光,才能使人觉出夜的存在,否则黑得什么都看不见,怎能说清夜是个什么样。风一天比一天冷,将冬日一天天地推近。树差不多都已掉光了叶子,清爽而又生硬地支撑着顽强。街头的一排健身器似摆设一样,人被寒冷逼回了屋里。也不是所有人都怕冷,这不,跑来俩半大孩子,其中还有一个女孩儿,荡起了秋千。秋千就是给孩子们的,尤其是女孩子们。荡秋千的孩子们以诗的活力将寒冷送走,只留下冬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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